发布时间:2018-06-04 19:38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10-01 | 查看:1710次
2008年3月8日晚,休宁县交警大队民警胡前进在勘查事故现场时,不幸被车辆撞倒,因公殉职。3月14日上午,上万名市民自发聚集在休宁县齐云大道两旁,拉起绵延数千米的白色横幅,含泪送别心目中的人民好警察。
胡前进从1988年当交警起,就一直在路面一线工作,全县每一条大路与村道几乎都留下他忙碌的身影。更令人敬佩的是,在他到事故处理中队8年中,他成功处理了3000余起事故,其中重特大和涉外涉台案件达52起,协助参办的案件2000余起,公正为民执法的背后没有一个人说过他闲话。近三年,他侦破6起车辆肇事逃逸案,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台涉外重大交通事故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但从未有迟到过,还经常加班。2007年至今,他加班天数达51天,累计超时工作700多小时。
惊闻胡前进遇难,许多驾驶员以各种方式沉痛哀悼他。车号为皖J75008的车主曾经历过胡前进三次事故处理,胡前进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是:“他从不吸人家一根烟,不收一份礼,不喝一滴酒,不沾一点光……”休宁县交警大队江政委夸赞道:“胡前进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民警,慎独、慎微、慎处的人格魅力,决定了他不但是位好民警,更是一位好人。”
点评:
“好人”,是群众对胡前进的最好称赞。作为一名普通交警,胡前进没有什么英雄壮举,但他长期投身一线,敬业爱岗,充满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过早地以身殉职,令人惋惜,也使人更添敬意。
来源: 安徽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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