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27 01:21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9-08-04 | 查看:2420次
洪惠民,男,1953年6月出生,1970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初中学历,现任江西省南昌监狱专教办主任。
三十多年来,洪惠民把青春与热血泼洒在监狱这片热土上,始终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兢兢业业,尽心尽责,为维护监狱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曾经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工作者、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先进个人、江西省首届十大文明执法人物提名奖、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十佳人民警察、个人二等功等多项荣誉。
在工作中,他心系所管教的每一名罪犯,因为他知道:成功改造一名罪犯就将为祖国献上一份安宁。每逢罪犯遇到困难和挫折,洪惠民总会伸出热情之手。他的家境并不宽裕,但他平时省吃俭用,几乎每月都要自费拿出部分钱款为罪犯买药治病。罪犯袁某患有严重的痣疮,痛起来满地打滚,狱内又没有特效药,为此,洪惠民经常到各大药店为他寻诊,一次自己掏钱买回200多元的药。在袁犯发病时,洪惠民还经常在家煮好稀饭、买好馒头包子给他吃,让他调理。每每提起洪惠民的恩情,袁犯总是感动得落泪。
六十多岁的罪犯周某入狱前因患脑梗阻导致生活经常无法自理,入狱后身体非常虚弱,时常因为胃口不好不愿进食,为此,洪惠民经常从家里煮来可口的饭菜,还多次自己掏钱买来奶粉、藕粉等营养品为他补身体。在周犯生病期间,他每天都准时带其到医务所诊治和服药,每次来往好几趟。长期的工作辛劳使洪惠民的身体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静脉曲张等多种疾病。看到同样一身病痛的洪惠民经常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周犯多次感动地说:“洪警官,您真是一个大好人啊!”
罪犯陈某入狱后妻子便离家到深圳打工,抛下正在上初中的女儿无人管教。为了让小女孩健康地成长,并不影响其正常的学业,洪惠民亲自把她接到自己家中,与家人一起生活,每天变换食品花样为她调养身体,早晚准时接送她上学放学。他还以父亲的名义多次参加学校的家长会,多次自己掏钱为小女孩请来家教,千方百计联系使小女孩就读市重点中学——南昌市外国语学校,并减免了部分学杂费。陈犯刑满出狱后,洪惠民仍然把小女孩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细心地关心照顾其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每次小女孩遇有心事或遇到困难,第一个就会找洪惠民倾诉和帮忙,在她的心中,洪惠民比自己的亲生父亲还要亲。
罪犯陈某某因犯抢劫和强奸罪判刑入狱后,与他有事实婚姻的妻子立即另嫁他人,抛下一双年幼的孩子无人抚养,当陈犯年逾八旬的老母亲颤颤巍巍地带着其一双儿女前来会见并哭诉时,洪惠民顿时感到了揪心的疼痛,他一边安慰她们,为她们安排会见,一边自己掏钱安排她们中午就餐,临走时还塞给陈犯老母亲50元钱。第二天,他及时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主动要求前往陈犯家中探望。当看到陈犯家中的凄惨情景时,他心酸不已,并当场赠给200元钱。之后,和其他同志一起四处奔走积极联系,先后为陈犯家庭解决了低保、子女就读、减免学费等多项问题。由于洪惠民和其他同志的关心和帮助,陈犯摆脱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一改原来混刑期的消极态度,走上了一条积极改造之路。
(责任编辑: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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