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09 11:59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9-10-08 14:05 | 查看:1074次
李宏专生前执勤时的飒爽英姿(中国好人网配图)
“抓贼呀!抢东西啦!”随着一阵急促的呼喊声,一名男子抢劫了一位妇女的金手链后夺路而逃。
下班后身着便衣路过此地的李宏专立即上前将歹徒抱住,并将其摔倒在地。此时,突然从旁边又冲出另一名同伙用刀直接刺向李宏专的胸部,李宏专在心脏被刺穿,血流如注的情况下,仍与两名歹徒殊死搏斗,但终因流血过多,伤势过重,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0岁。这是去年11月16日晚,发生在蒙自老城区月牙塘附近振兴商场外的一幕。蒙自县公安交警大队芷村中队长李宏专,用自己的热血和青春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2009年7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追授蒙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芷村中队中队长李宏专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这是云南公安交警组建22年来,首次获此殊荣。
在记者对李宏专事迹的采访中,听得最多的是“亲民爱民护民”6个字。
亲民亲在细微处
“是呀!我们也有家,我们也想休息过年,可是,为了大家能过好年,舍弃个人的欢乐算什么,为了大家的利益,我认为值得。”李宏专在笔记中这样写道。
2006年的大年三十,蒙自县环城北路北门农贸市场就显得特别拥挤、热闹,农贸市场的路口车水马龙,人流如梭。李宏专早早地来到蒙自县环城北路北门农贸市场路段疏导交通,在他的指挥疏导下,农贸市场路段的交通秩序井井有条。
李宏专忙碌而细微的动作和善可亲的语言被群众看在眼中。一位买菜的老大妈走到李宏专面前说:“交警同志,你们太辛苦了,过年了还为大家,一大早就来执勤,真的辛苦你们了!”
“大妈,维护交通秩序是我们的职责,这是应该的。”李宏专微笑着回答。
平时,在人们的眼里,交警的职能就是:站在路中央吹吹哨,挥挥手。但像买菜老大妈一样心细的人能感受得到这吹吹哨、挥挥手的背后是井井有条的公共秩序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李宏专亲民亲在细微处,时时把维护人民的利益挂在心上,把人民的安危放在心上。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只要人人心中有交通安全,认真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的社会就会安宁,我们的家庭就会幸福。”
在李宏专的心里始终认为,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深入广泛地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他常常苦口婆心地向违章的驾驶员和群众讲解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性。
在2004年的一份数据统计中,李宏专所执勤的“红河岗亭”就文明纠正交通违法达7780余起,教育轻微违法群众达5000多人次。2007年9月以来,李宏专带领民警累计查验机动车7000余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盗抢车辆4台。
这样的成绩,没有充满对人民的亲和爱是难以实现的。
爱民爱在心窝里
李宏专向一名交通违章者敬了11个礼。这件事,在蒙自城几乎家喻户晓。李宏专作为一名交警,在维护交通秩序,对违章人员始终坚守着自己独到的处理方式和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让受处罚者心服口服。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然而,李宏专做到了。
红河州行政中心迁移蒙自那年,李宏专被安排到了天马路与文萃路交叉路口红河岗亭执勤。那时,长期处于农业县城的蒙自人民还一时不能适应规范严格的交通秩序管理,因此,交通违章违法的人员非常多。有一次,李宏专执勤时遇到一名企业的领导人违章,李宏专上前先敬礼,后解释,再作处理,可当事人心里总是想不通,不愿接受,为此还出言不逊。无论违章者的语言多么过激,李宏专仍耐心反复地进行劝导,并在讲解中不断向违章者敬礼,先后向违章者敬礼11个。
李宏专循循善诱、入情入理的执法行为,深深地打动了这名违章人员的心,当场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几天后,这位违章人员特意买了一把可遮阳挡雨的大伞送给李宏专所在的岗亭,让在火辣辣的阳光下执勤的民警们,轮流休息时能到伞下乘乘凉、避避雨。
李宏专在红河岗亭期间,无论站在指挥工作台上,还是在指挥工作台外,心里总是装着老百姓,只要见到群众行走不便或携带较多东西的人时,他都要上前去帮忙,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像一团火。
“李宏专的心窝里装着老百姓。”凡知道李宏专的群众都这样说。有一次,李宏专见一名的士女驾驶员开着大灯和警示灯迎面驶来,按以往的从警经验,有可能车上发生了什么特殊事。李宏专迅即将出租车拦下来,向驾驶员敬了礼,然后往车里看了一下,见车内只有一人,也不像有事的样子,尽管如此,李宏专还是问驾驶员:
“是不是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助?”
“不需要!”
“看到你的大灯亮着,还开着警示灯,我们以为你车上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该驾驶员是一名新手,不知道自己的车开着大灯和警示灯。听李宏专一解释,这名驾驶员深受感动。
由于以李宏专为代表的红河岗亭民警无私无畏的努力,在人民的心中竖起了红河公安交警勤政为民的一块响亮“品牌”,先后获得云南省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和“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人们亲切地称红河岗亭为“红河第一岗”。
护民护在行动上
当一名警察,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李宏专从小矢志不渝的心愿。
如今,李宏专的母亲想起李宏专童年的梦想,心里感到特别的内疚。她告诉记者:“宏专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警察,要我买一顶警官帽给他戴。长大后因为家里穷,没给他考大学。1998年,宏专考入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因为没钱交学费,我反对他去上,后来在他的坚持下借钱读到毕业。一想起这些我心里就感到内疚。”
李宏专在日记中写道:“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身为一个共产党员,只有在思想上想着群众,心里面装着群众,工作中顾着群众,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植根于心,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群众的厚爱,才能在伟大的公安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李宏专护民护在行动上,他始终牢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赞不赞成,答不答应”作为衡量自身工作的最高标准,时刻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诺言,谱写了 “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警民鱼水之歌。
李宏专用满腔热血捍卫了法律尊严,践行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用年轻的生命竖起了“牢记使命不畏艰险铸警魂,爱党为民甘洒热血写忠诚”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崇高形象。(记者 汪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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