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李斌:只身擒凶犯 保一方平安

发布时间:2018-04-30 00:07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2-02-28 09:34 | 查看:2790次

  李斌,男,河南开封市人,回族,1974年5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现在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核大队工作,科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支队多次评为先进个人。

  该同志1992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 89766部队服兵役,1996年12月至2006年4月,在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工作,2006年5月至2010年9月,在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工作,2010年10月至今,在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核大队工作。

  从警以来,该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人民警察的誓言,满腔热情,踏实工作。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不法侵害时,他置个人安危于度外,挺身而出,用赤胆忠心报效祖国和人民,忠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卫士无限忠诚的政治本色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英雄品格。

  一、路遇凶犯持枪抢劫金店,面对凶犯的恐吓,他毫不退缩,大义凛然,与歹徒做殊死的搏斗,只身将凶犯擒获,并缴获手枪一把,匕首一把,电警棍一根,金条两根。

  2011年5月14日上午10时45分,李斌一家三口在振河商业城一楼购物,突然听见有人喊“抢金子啦!抢金子啦!”随后,看到一20多岁的男子从老庙金店柜台往外跑,李斌顾不上家人,立即朝该男子追去,并边追边喊“截住他,截住他,抢劫啦!”大约追200多米左右,一名群众见状,将该男子绊倒。李斌随即赶到,正欲上前抓捕,谁知该男子丧心病狂地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手枪,并将枪口对准李斌,恐吓道:“你再追,我就开枪了。”李斌并没有停下追赶的脚步,“啪!”扳机叩响了,曾当过兵的李斌还是冷静敏捷地躲闪过去,但子弹并没有射出(后才得知这是没有弹夹的旧枪),李斌与嫌疑人扭打在一起,最终将凶犯摁倒在地,将枪支缴获,负隅顽抗的嫌疑人又发疯地在李斌的腿上猛咬数口,鲜血流了出来,李斌顾不上疼痛,依然死死擒住歹徒的双手,将凶手制服,恐吓不成的凶犯向李斌求饶:“大哥,放了我吧,两跟金条都归你了!”李斌严厉地说道:“我是警察,想放你一马,门儿都没有。”嫌疑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说道:“栽了,栽了。”之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又从其身上搜出匕首一把,电警棍一根,金条两块(价值四万余元),李斌急忙让群众打110,很快,相国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将嫌疑人带走,后经询问得知,抢匪名叫张扬,男,24岁,兰考县人,无业,5月14日上午早上从兰考坐车到开封市,发财心切的他伺机寻找作案目标。11时许,他来到振河商场一处金铺,以买金货为名,诱使店员拿出两根金条,之后用枪威胁店员,抢过金条就跑。没想到碰到李斌,被抓了正着。2011年5月16日,汴梁晚报头版刊登了李斌抓获持枪抢劫金店疑犯的先进事迹。同日,都市频道也给予了相关报道。

  二、跨上自行车,猛追千余米,巧躲撬杠,勇擒偷车贼。

  2006年4月4日上午9时许,当时在自西岗执勤的李斌听到有人高喊“偷车了”,他随即向群众借了一辆自行车,立即追了上去,偷车男子看到有人追赶,一路向前狂奔,该男子骑车从自西岗折头向北,经中山路,县后街,相国寺大市场,重新回到自由路西段,狂追1000余米后,李斌最终追上了偷车男子,并奋不顾身的冲了上去,该男子弃车拿着撬杠向李斌砸来,被李斌闪身躲过,顺势一个擒拿将其摁倒在地,在场群众无不拍手叫好,丢车的李女士十分感激由衷的说道:“有你们这样的好警察保护我们,群众放心。”此事于2006年4月5日被汴梁晚报头版刊登报道。

  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李斌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在2005年,全市“创三城”工作如火如荼,有一天天降大雨,李斌同志正和同志们在道路上维护交通秩序,突然他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孩子有病,妻子想要他回家一起将孩子送往医院,但他立即回绝了妻子,他说:“越是下雨天气,也就是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就更应当坚守在我的岗位上”,就这样他和战友们一起在第一线坚持工作,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当他下班后,赶到医院时看到浑身湿透和哭红了双眼的妻子及躺在病床上渴望看到爸爸的孩子时,这位堂堂的五尺男儿眼睛也湿润了,他知道他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孩子,但他知道对得起他的职责,对得起他们岗位,因为他是一名共和国的警官。严格执法,善于管理是他工作中的又一特点,2005年10月初,他在自西岗执勤时一名醉汉违法后不服从管理,当事人自称是“大款”,又喝点酒,竟然冲上岗台追打岗上交警,李斌同志努力克制自已,不急不燥,耐心劝阻,同时派人通知派出所,最后与在场群众的共同协助下将其送到派出所。

  四、热情服务,无私奉献

  李斌同志在工作中严肃认真,对同志无微不至,对群众更是满腔热情,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2002年8月28日上午,正在自西岗执勤的李斌接到群众求助,这位姓夏的中年妇女刚才推着9个月大的小孙女走到自由路一冷饮摊前,想给孩子买饮料,就停了下来,她当时心里还想着别让人把孩子抱走,一只手紧紧地握着小扶手,还没等她回过头,就听到了小孙女的哭喊声,她猛一回头,见一男子正握着孩子的手臂往外拉,“你干什么?”聂女士非常愤怒,而这男子极不自然:“这小孩长得怪可爱,我拉拉她的手”。说完就快步向前走去。听后,李斌立即骑上摩托车就去追。那名年轻人绕了几个弯来到和平街的一冷饮摊前,李斌上前抓住了那名男子,在群众的协助下,将其押到派出所,次日,孩子的父母将一面印有“感谢人民的好交警”的锦旗送到了大队;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他从为人民服务的点滴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年华。

  五、为警清廉,克已奉公

  “公生明,廉生威”李斌同志自工作以来,从未接受过违章司机的邀请,财物或其它的形式的贿赂,一次一位商丘司机驾驶面包车违章,被他纠正,结果发现司机无驾驶证,李斌按规定滞留车辆,司机为逃避处罚,悄悄塞约他200元钱,李斌义不容辞的将钱还给司机,并严肃地批语教育了他,最后司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还有一次,尉氏县电业局一位司机违章,被李斌纠正后对他的处理很满意信服,临走悄悄在岗亭里放了一条香烟,李斌发现后,及时汇报给领导,并经多方查找,将烟退还给了司机。现在,李斌身为机动车驾驶员考官,更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李斌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淋漓尽致地诠释了爱民实践的真谛,用一腔热血彰显了“忠诚、为民、拼搏、奉献”的河南公安精神,始终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赤胆忠心,保持了一个人民警察的铮铮铁骨!

  来源:河南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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