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江苏朱柱:勇救落水女的农民工烈士

发布时间:2018-04-23 13:09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06-02 | 查看:1795次

  朱柱,男,生于1971年8月,汉族,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农民。这位淳朴而普通的农民工,为救危在旦夕的轻生女子,义无返顾地第一个跳入水中,用年轻的生命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怀念。  

  2006年7月11日15时许,大雨刚过。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秦淮河观光桥上,一名神情恍惚的女青年在桥上徘徊。不一会儿,她脱下凉鞋,翻过栏杆,向景观湖跳了下去。  

  这时,在宁打工的泗洪县双沟镇农民朱柱正要到银行给家里汇钱,碰巧路过湖边,听到“有人跳水了”的喊声,他回头一看,发现200多米远的湖面上,有个身子一沉一浮,他赶紧向事发地跑过去,一边用手机拨打110求助。  

  朱柱来宁仅仅3个来月,对事发地周围环境并不熟悉,报警时,很难将事发地点描述清楚。眼看着情况越来越危急,水面上只能看到落水者一丝头发了,朱柱来不及多想,挂断电话,把手机往身边一名男子手里一塞,一边脱鞋,一边说:“来不及了,我要去救人了。”朱柱顾不得脱下另一只鞋,就从桥上纵身跳入水中。  

  然而,大雨刚过的湖水很深,没等找到落水姑娘,朱柱就沉入了水底。听到呼救声赶来的其他人,赶紧找来绳索下水救人,很快就将落水女子救上了岸。但朱柱直到当晚9时多才在打捞队的帮助下被找到。这时,他已停止了呼吸。  

  2006年7月,江苏省、宿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授予朱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同年12月,朱柱被评为江苏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

事;11月,公安部等六部委共同授予他“中国骄傲”称号;12月,他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

  来源:江苏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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