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6 21:42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2-01-30 13:53 | 查看:1560次
胡光嵌同志1999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后分配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先后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诉工作。
从1999年至2009年十年间,胡光嵌把最美好的青春奉献在看似平凡琐碎、却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她身兼两职。一方面工作在申诉群众来访的第一线,承办了大量民事行政案件,为老百姓讨回了公道,为社会伸张了正义,履行了一名民行检察干部的应尽职责,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凭借扎实沉稳的作风和周密细致的头脑,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信任,担负起紧张繁杂的内勤工作,为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正是凭着持之以恒的对工作和对群众的细心、耐心、热心和诚心,十年的时间里,她共办理各类申诉案件350余件,抗诉86件,改变不公正的判决3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多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获得天津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天津市民行检察部门拔尖人才、优秀共产党员等诸多荣誉称号,并多次受到个案嘉奖。
2009年3月,在全院交流轮岗中,她毅然告别熟悉并成绩斐然的民行检察工作岗位,勇敢地加入公诉队伍。虽然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但是多年养成的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的作风已经成为她的风格和行为标准,也必将使她在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前从容淡定,勇往直前,决不言退。从最基础的做好阅卷笔录,到提讯、撰写案件审查报告、再到考验最大的出庭公诉、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每一步她都走得坚定而执著,踏实而稳健。她曾经说:“我其实并不聪明,但是我认学,这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也是我能够走到今天的诀窍。”她是这次说的,也是这么做的。通过虚心向从事公诉工作多年的同志们学习,在办理每一类型的案件之初认真细致的研习他人的审查报告,结案之后自我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等等看似苯而费力的做法,她进步飞快。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就办理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36件,追究被告人97人,并对19件案件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她参与办理的某起案件被评为2010年天津市十大公诉精品案例。受领导指派,还参与公诉了“开发区恶意撞人案”、“刘某某雇凶杀妻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的公诉任务,受到个案嘉奖和三等功表彰。
来源:天津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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