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农民工讨薪的劳动监察队队长

发布时间:2018-01-30 20:21 | 来源:新华网 2018-01-29 08:09:01 | 查看:1196次

  新华社记者郑扬子、叶昊鸣

  作为海口市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程英歌的主要工作是帮农民工讨薪。

  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在一个租来的酒店楼层里,程英歌每天都在这儿辗转腾挪: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农民工和企业代表往往扎堆拜访,几人围坐讨论业务,经常说得口干舌燥;遇到突发事件,大队长赶往讨薪现场,又要一番耐心劝解才能平息冲突。

  程英歌和他的队伍管辖着龙华区33480家企业、15000家个体工商户,共有将近5万家用人单位,每天至少处理1宗案件,每4天处理一起突发事件,但是几年下来,程英歌的“清欠之路”并不平坦。“很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都是老乡带老乡,全凭口头协议和人情约定,再加上很多工地在考勤、工时等方面没有系统可靠的统计,讨薪时经常缺乏必要的证据。”程英歌说,这是他“清欠之路”上遇到的最大难题。

  程英歌说,海口市龙华区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已全面推广使用“实名制”,讨薪难度大大减轻。“以施行实名制的江苏华建海南分公司某工地为例,工人每天打卡上下班,工时统计没有出现差错,工资按时发放,全年没发生过一起投诉案件。”程英歌说。

  程英歌最有震慑力的“清欠武器”,是“黑名单”制度。

  “在公布‘黑名单’制度前,很多用人单位对我们的权责并不明确,我们到了讨薪现场,包工头却不出面,负责人也躲躲闪闪。”程英歌说。

  根据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如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在政府资金支持、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多方面受到限制。

  有了“黑名单”,程英歌清欠时“腰杆”明显挺拔起来。“只要对用工单位将‘黑名单’制度作出说明,一般的讨薪案件都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程英歌说。

  龙华区劳动监察大队是基层单位,所处理案件主要是“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到的农民工举报案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流程,程英歌和他的队伍须在接到投诉后半小时内抵达案件现场并处理。

  “逢年过节,农民工都想带着工钱返乡,举报案件最为密集,案件情况也最为复杂。”程英歌说。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程英歌印制了厚厚的一本《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里面详细登载了16项有关欠薪的法规条文,年前他和队员们拿到龙华区各个工地发放,为用工单位和民工讲解每个细则。

  2017年12月28日,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程英歌获得“全国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农民工讨薪成功,给大队会议室挂满了锦旗,上面简单写些感激的词句,落款却五花八门:“某项目全体农民工”“某建筑工程农民工”“某商场职工”……墙角那面锦旗尤为特殊,落款只有三个字:“讨薪者”。

  “劳动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举报欠薪案件逐年减少,对我们劳动监察人员来说是件好事。”程英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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