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4 19:39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04-14 | 查看:1646次
在你的心目中,法官是什么样的形象?正襟危坐,不苟言笑,公正不阿……相信,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法官,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但是,这不过是人们对于法官的刻板印象而已。现实中,有许多法官,不仅公正不阿,不徇私情,而且平易近人,真情流露,深受基层群众爱戴。徐驰,就是这样一位有温度的农民法官。
徐驰是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审判员。31年来,他扎根基层,忠于职守,真心为民,办理案件超过4000件,每年审结率在98%以上,调解率超过75%,被江津南部山区农民兄弟姐妹亲切称为扎根基层的“农民法官”,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
用“三严”维护法律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案,不徇私情,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在办案过程中,徐驰秉持“三严”的原则,即办案程序要严,证据把关要严,对自己要求要严。坚持“三严”,徐驰办出了让各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案子,确保法律的天平不至于偏向任何一方,让老百姓看到了法律的无上尊严,增强了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乃至信仰。
但是,坚持“三严”,并不意味着要板着脸办案,声色俱厉,让当事人觉得法官高高在上,不近人情。在办案过程中,徐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把办案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让老百姓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用心用情调解矛盾。 对簿公堂,需要较高的司法成本,对国家、对当事人来讲,都是最后的选择。如果能够把纠纷化解在法庭外,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将是利国利民、皆大欢喜的局面。徐驰就是一个善于调解的高手,当事人总对他的调解心悦诚服。他能做到这一点,全因他在调解过程中,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大家不激动、不生气!喝杯水,我们慢慢说!” “大家放心,我一定尽最大努力帮到大家!”……由于调解工作做得好,防止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促进了地方的安定有序,徐驰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调解能手。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日渐提升,更多人选择司法途径来定纷止争。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像徐驰这样讲原则、有温度的好法官,通过公平公正的审判或用心用情的调解,来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桂锡波)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