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地铁女侠“一个人在战斗”

发布时间:2017-10-13 16:46 | 来源:人民网 2014年06月16日08:21 | 查看:991次

上海频道舆情分析师 吴心远

6月6日晚,上海市民王小姐在地铁4号线看到一女子牵着孩子乞讨就上前制止,没想到竟遭围堵:先被乞讨女冤枉抢劫,在车站警务室差点被其丈夫“收拾”,后又被两黑衣男辱骂威吓称“警察也拿我们没办法”,还差点被推下扶梯。王小姐的遭遇通过微博传开后,引起网友热议。

原来,这位王小姐不是别人,正是有上海“地铁女侠”之称的民间反扒人士“莫莉”(注:“莫莉”为王小姐网名)。2年前,“莫莉”在上海地铁上勇敢喝止偷窃行为,却被小偷推搡殴打的抓贼义举,曾一度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和热议,得到大批网民赞许,“莫莉”也因此被网友和媒体称作“地铁女侠”。

对于“莫莉”的正义举动,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但也提醒要注意个人安全,同时呼呼公安部门打击乞讨人员的违法活动和嚣张气焰。网友“飞絮刀刀”呼吁,“遇到地铁乞讨者请不要给钱,因为你的行为会助长和鼓励更多地铁乞讨行为的发生!也许你觉得他们很可怜,但是你的几块钱不但就不了这些可怜的人,反而会将他们推向深渊!”

综合媒体报道,相比喝止地铁乞讨行为,反扒更像是“莫莉”见义勇为的“主业”。作为民间反扒组织“上海反扒联盟”成员,“莫莉”也让民间反扒行为得到了世人关注。民间反扒弥补了因警力不足的缺陷,这种社会治安的补给功效在社会上拥有普遍的道义支持。

警方表示,扒窃行为隐蔽,定性定罪要求“人赃并获”,难度系数大。所以,要想让扒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不能单靠警方的努力,还需要全民合力。

不过,民间反扒组织属于社会自发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更无任何法律授权。光明网有文章探讨,民间反扒队员在抓小偷时的行为与民警相比受到诸多限制,面对情况难测的反扒现场,很难保证制止犯罪的手段不会超过必要的限度,正义之举随时可能演变为以暴制暴的场面,反扒成员可能会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2011年,大连猎鹰民间反扒联盟“毛毛虫”就曾因抓小偷,以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刑三年关进了监牢。

规范民间反扒回归法治才是公义正道。湖南红网提醒,面对人气如此高涨的英雄群体,政府部门不可听之任之、置若罔闻。“民间反扒组织得到了广泛的民间正义的拥泵,这是柔性的支持基础,英雄们还需要一个刚性的制度性支持框架”。否则,“让民间反扒组织自生自灭,不仅是有关部门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更是反扒成员的悲哀”。

我们要从“地铁女侠”身上学习什么?人民网评论认为应该是正义力量对见义勇为者及时、有效的支持和保护,是现场群众对见义勇为者的帮助和声援。要知道,维护见义勇为者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对见义勇为的一种褒扬,更是对诚信社会的一种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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