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少年烧死智障人,我们能亡羊补牢些什么 | (3图)

发布时间:2017-07-25 22:31 | 来源:新京报 2017-07-21 17:36:04 | 查看:907次

  少年烧死了人,少年被判了刑。

  2016年3月16日,春暖花开时节;广西玉林北流市白马镇,山清水秀之地;三名辍学少年,在篮球场对一名智障男子进行殴打,打断两根木棍,又换了铁管继续殴打;最终将一罐汽油从智障男子头顶浇下,点燃……后来,这位同样年轻、出生在1993年的智障男子,因全身大面积烧伤死亡。

  2017年6月20日,玉林法院一审宣判了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2016年3月16日凌晨,三名少年将阿生拖到这处篮球场,后放火烧伤致死。图片源于新京报

  残酷的数字:年龄、学历与刑期

  16岁零6个月;17岁零7个月;17岁零8个月。这是三位少年的年龄。

  小学三年级辍学;小学四年级辍学;初中二年级辍学。这是三位少年的“学历”。

  有期徒刑14年、10年、9年。这是三个少年的刑期。

  和故事的残忍、蛮荒形成鲜明对比,出事地的地名却透着诗情画意的文明气息。“北流”作为地名,起源于南北朝,因圭江由南而北的流向得名;“白马”和“少年”相连,更是让人想起卢思道《从军行》里的诗句,“犀渠玉剑良家子,白马金羁侠少年。”

  只是,这个故事里,没有“良家子”,没有“侠少年”。

▲事发之前,三名少年在镇上的V8酒吧饮酒。图片源于新京报

  当地教育有诸多不足之处

  纷杂世间,有些极端案例注定无法避免。但为了这样的极端少发生一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辍学少年烧死智障人,我们不妨把重点放在可以有所作为的“辍学”上。

  不能说,辍学就一定导致了三位少年的“恶”,但无处安放的青春,必然是一个社会问题。

  报道里有个细节,白马镇一名副镇长说,当地很重视教育,有北流市保存最完好的一家清代书院,历史上便崇文重教。但就是这样一个崇文重教的地方,却发生了如此“人性凉薄”之事,原因在哪里?

  当地学生称,白马初中有四个重点班;到了初中三年级,学校再优中选优,把全校150名左右成绩拔尖的学生重新编入两个“重点班中的重点”。这样将孩子分为三六九等的做法,显然是违规的。

  真正的重视教育,其表现结果不是培养了多少“分数牛人”、甚至不是出了某某文化名人、名迹,而是能否改善一地的阶层上升渠道和文明生态。就像真正伟大的体育,不是造就了多少金牌和体育明星,而是提升了全民的身体素质。

  早在2006年,我国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就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初中开设重点班属违法行为,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当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也非常普遍。据报道,仅一个村,“初中以下辍学的孩子,就有至少七八名。”而今,距离“义务教育”概念正式在我国出现已经过去了百年,尚有缺漏如此,令人深思。

▲白马初中是白马镇上唯一一所初中,全校共有3000余名学生。图片源于新京报

  “牛屎班”的孩子也该有春天

  据当地家长称,白马初中的重点班之外,剩下的班级被称作“牛屎班”,学校、老师和家长对“牛屎班”的学生都不抱期待。从初一开学时,每个“牛屎班”的学生有100多人,到了初三,一个班要流失三分之一左右。

  “牛屎班”让我想起了电影《放牛班的春天》,我们不期待当地的教育能够像电影里那样治愈,但至少该有的不能缺,该正的不能歪。

  当一些孩子被外界“不抱期待”的时候,又怎么指望他们不自我放弃、自甘堕落?义务教育,顾名思义,其背后对应的是责任。或许囿于经济条件,或许困于现实窘境,完全普及义务教育有困难,但大面积的“流失”,显然是作为不够的表现。

  既然让孩子来到了世上,就应对他们负责。童年不该流离,青春不该荒芜,花一样的年纪,不该像草一般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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