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社会组织下沉基层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7-07-19 22:09 | 来源:南方日报 2017-07-18 A11版 | 查看:952次

广东将加大基层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力度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7月17日,笔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将全面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加大基层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突出“放管并重”原则

  近年来,我省在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严格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新探索,成效显著。

  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介绍,我省突出“放管并重”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主线,在抓好社会组织培育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管。

  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系统已经建成,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数据对接和传送,以及登记管理业务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各级民政部门出台了社会组织监督抽查、评估办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年检、信息公开、抽查审计,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强化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监督。

  大部分地市已出台扶持资金管理、孵化培育细则(标准)等制度,设立财政或福彩公益金扶持培育资金,梳理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和政府职能转移清单,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开展社会组织品牌创建行动等。

  凝聚基层社会组织正能量

  卓志强说,社会组织的生长点和发展的着力点在基层,在城乡基层开展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是培育发展的重点。目前,我省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势头良好,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凸显。

  据统计,目前在全省县(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基层服务性社会组织已达3.77万个,其中县级、乡镇(街道)级、村级的占比分别约为44%、48%、8%。

  下一步,全省民政部门将全面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加大基层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凝聚更多基层社会组织的正能量。完善孵化培育机制,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常态化。建立“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联动服务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水平。

  鼓励“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笔者了解到,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均设立了社会组织党委,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统筹管理。根据社会组织行业特点,我省采取多种方式加快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包括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组建、行业组建、挂靠组建等,大力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

  据统计,我省在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两支队伍不断扩大,截至今年3月,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达8486个,党员8万余名。

  卓志强表示,全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建立登记监管与加强党建的联动机制,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环节中同步推进党建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管理层人员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余丹

  通讯员 骆泽铭 叶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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