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4 15:10 | 来源:扬州晚报 2014-12-12 A11版 | 查看:1429次
公安部特批江都警方发起集群战役 相继抓获嫌犯24名
核心提示
打着直销幌子,在江、浙、沪、赣、湘等省市从事传销活动,导致1.5万余名群众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日前,江都警方根据群众举报,通过缜密侦查和周密部署,出动百名民警,跨省摧毁一特大传销团伙,相继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4名。
交数万元入会 发展下级会员
市民担心陷传销求助警方
4月以来,江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多位群众咨询,称可能遭遇了传销。市民小梅反映,去年在朋友介绍下,她交了14500元,成了乐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此为化名)的四星级会员,这是一家设在上海的直销公司。
“当时公司称,年底他们将在澳大利亚上市,到时会员可根据星级购买相应份额原始股。过了一年,他们又说会在今年底上市,但一直看不到实质性动作。”小梅介绍。
“自从成为会员后,公司又要求他们购买一种商务终端机的经营权,每人需交70000元,这样即可享受公司利润2%的全球分红,折算约每周200元,而且还额外获赠10000股原始配股权。”一看收益如此巨大,小梅又投入70000元购买了一台终端机经营权。
随后,小梅确实都能准时收到公司分红,但都以电子币形式发放,且只能用来购买该公司产品,如红酒、沙棘原浆等物品,价格奇高。同时,公司要求他们积极发展下级会员,并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和层级关系,给予高额回报。
今年,公安部部署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有关传销案件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小梅不禁忐忑,一番犹豫后向警方反映情况:“我这是遇到传销了吗?”
便衣民警潜入产品推介会场
7万购商务终端机年收益50万?
因情况掌握不充分,为避免打草惊蛇,围绕乐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江都警方决定进行前期摸排,却遭遇了“取证难”。有些群众不信是传销,也有群众虽意识到可能是传销,但存侥幸心理,认为已投了不少钱,如配合警方,万一公司出事,自己将血本无归;只要公司不出事,自己还能有翻本收益机会。
调查受阻,民警获悉乐乐公司几乎每周都举办产品推介酒会,决定潜入侦查,试探虚实。经过努力,民警取得一张入场券,会厅面积不大,但济济一堂,坐着约400名听课人员,主持人首先介绍乐乐公司的雄厚实力和发展愿景,“百度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员工个个是百万富翁;阿里巴巴在纽交所上市,马云一举成为中国首富。今年,我们公司将在澳大利亚上市,你们都有机会成为大富翁……”
“这台机器,既可缴水电费,又可发布广告,一年收益可达50万元。”接着,主持人介绍一款商务终端机,“只要交纳7万元,就能获得一台终端机合作经营权,享受公司全球分红,并有10000股的原始配股权。”据对方介绍,终端机加盟级别分为商务中心、专卖店、旗舰店、区(县)代理、市级分公司、省级分公司,需交纳保证金最低7万元、最高3500万元。
主持人还介绍,加盟后要发展新会员,即俗称 “拉人”,只有这样才能拿到更高收入;每发展一名会员或加盟户都能获得不菲奖励;根据“拉人”数量,奖励又分为推荐奖、销售奖、代数奖、重复消费奖、荣誉奖等;奖金每周结算,10万元封顶。
演讲快结束时,一名来自南通的女会员现身说法,称加盟后每周收入都封顶,公司还奖励宝马轿车,“名额有限、机不可失,大家加盟要趁早。”
这位女会员话一结束,台下响起雷鸣般掌声,与会人员纷纷交钱入会。
警方收网抓获24名主要嫌犯
1.5万人上当 涉案金额逾两亿
侦查中,民警发现乐乐公司并无直销从业资质,而是与一直销公司合作,打着销售对方产品的幌子,偷梁换柱做私活。
警方分析认为,尽管销售活动被包装成电子商务,但实际操作仍是以拉人头交会费为主,且所售产品价格严重脱离实际成本,“金字塔”式营销层级分明,是典型的传销模式。
6月6日,江都警方立案侦查。经查,乐乐公司在上海松江区拥有大型办公场所及会所、展示厅。公司负责人王某请网络宣传公司将其包装成中国直销杰出慈善领袖、直销界大佬,营销网络遍及江、浙、沪等省市。
在初步掌握其资金流向及网络结构后,警方经周密部署,准备实施抓捕行动。行动前两天,警方安排多名民警提前抵达相关区域,对该公司及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监控。7月8日早晨6时,包括两辆大巴在内的多辆汽车载着70多名警察,从江都出发前往上海;另一路20多名警察则赶往乐乐公司位于扬州的3处办公场所。到达预定场所后,民警分头行动,抓捕大网悄悄撒下,但主要犯罪嫌疑人迟迟未出现。
中午12时许,监视人员报告:“王某等人驾车来到了办公区域。”所有民警全部进入战斗状态。待王某等人进入乐乐公司后,在上海及扬州两地伏击的警方同步实施抓捕行动。当天的行动中,民警共抓获王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考虑到案件涉及湖南、江西等多个省市,涉案人员众多,公安部特批发起集群战役。随后,警方又在上海等地抓获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17人。至此,这一特大传销团伙被成功摧毁。经查明,自2011年以来,该团伙在江苏、浙江等多省市实施传销活动,导致1.5万多名群众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逾2亿元。(文中人物及公司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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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形式可能是传销
据警方介绍,传销活动都会改头换面,如有以下形式就要警惕:
一是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二是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三是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等有关“致富信息”的“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四是以亲属、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诱骗他人参与。
五是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参与人员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具备这些特征就是传销
一是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二是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资格。
三是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通讯员 戴明广 陈阳 见习记者 刘旺 记者 嵇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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