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1-07 08:00 | 来源:新华网 2009年01月06日 08:46:53 | 查看:10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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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潇湘晨报》报道,“今年过年不用买蛋了!”哄抢的村民一边捡鸭蛋,一边聊着天。看到这一幕,站在一旁的车主只能伤心地落泪。1月4日,一辆满载7吨鲜鸭蛋的小货车,行驶至京珠高速长潭段212公里时,因避车而侧翻,10万多只鸭蛋倾覆在近8米长的高速公路路肩上。近百名村民闻讯前来哄抢,现场一片狼藉。
车祸遭哄抢,这样的新闻不止一次见诸报端。对那些“过年不用买鸭蛋”的村民们啊,该说你们啥好呢?
刘备谆谆告诫后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类似哄抢鸭蛋的事件,当然只是一桩“小恶”。对于一个亟待强化社会道德体系的国家,却不能对这种“小恶”置之不论,以免使当事人和全社会都产生误解,以为可以对“小恶”忽略不计。
我们且看一位抢鸭蛋村民的表现:“‘崽啊!你回去再提两个桶来。’一位中年妇女当着货主的面,朝护栏外5岁的儿子叫喊。”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一名五岁的天真烂漫儿童,正是基本道德观念形成之时,母亲“以身作则”哄抢鸭蛋的行为,能给我们这个“下一代”树立什么榜样呢?或许,那些参与哄抢鸭蛋的村民,都没有能力意识到这对孩子意味着什么。
事实上,我们在反思有关刑事犯罪的个案时,常会追溯某个犯罪分子的童年生活,试图从其成长经历中解释犯罪动因。类似于哄抢鸭蛋的“小恶”,尽管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没准就在潜移默化地撒播罪恶的种子。那种无所顾忌集体哄抢鸭蛋的场景,一旦牢固地定格在孩子们的心中,将影响他们今后人生的行为准则,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而放大,谁敢说最终不会酿成“大恶”呢?
再想想,那些“苦孩子”出身的落马贪官,那些“放牛娃”出身的国企蛀虫,假如我们能够具体而微地透视他们的童年生活,我们会不会发现类似于哄抢鸭蛋的事件,早已为他们的未来之路刻画出了方向呢?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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