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5 21:05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6年12月05日 T02 版 | 查看:852次
志愿者向参观者介绍项目。(黄丹羽/摄)
“我常说一个好的志愿者只要往那儿一站,就能让周围所有的人获得温暖的支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研究院名誉院长陆士桢说。在志愿服务高峰论坛上,志愿者领域相关专家汇聚,畅谈对中国当下志愿服务的理解。
在陆士桢看来,志愿服务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公平,一方面是人力资本的增值,另一方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增值。
她表示,志愿服务是现代人参与公共事务的一个重要途径;志愿服务项目建立人与人最基本的关系;志愿服务是人在各种强制社会力量之外的选择,是人的个性外化和个人权利的表现。
“志愿服务和学雷锋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学雷锋的道德档次是非常高的,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两者基于自愿参加,最终融合的是一种公共竞争,所以对个体来讲是强制力量之外,自愿性、志愿性一直是志愿服务的本质特征。”陆士桢介绍。
陆士桢坦言:“有很多大学生向我提这个问题,志愿者既然是自愿的,为什么还要给我算学分?有的人公开提出我‘被志愿了’。”
她给出了自己的观点,自愿性体现了最大限度尊重个体,没有强迫性。但是,志愿服务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基于人类的基础关系。美国志愿服务发展得很快,一大批移民到美国以后,唯一的选择就是团结互助。这个过程当中就一定是志愿参加,社会本质当中有权利和义务的选择,实际上这样的义务是获得社会价值的一个有效平台,获得了他人对你的价值肯定。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张祖平认为:“志愿服务具有四个特征,自愿性、无偿性、利他性和组织性,所有的事物都有边界,超过边界就会出现问题。”
他指出超越边界的现象:一些商业演唱会、展览和论坛需要大量临时工作人员,有的人故意把志愿者当做廉价的劳动力。政府部门对志愿者的滥用,有的政府部门开个小会议,本来不该用志愿者的,也有人来用志愿者,还有城管工作让志愿者去做。
张祖平提出,要明确政府部门和参工单位的职责,他们的工作本身具有社会性,应该明确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不能让志愿者帮助完成,更不能用志愿者取代专业的岗位工作人员。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晓红谈到志愿者立法情况时说,全国有50多个地方都推出了志愿服务的立法。同时,她还发现,志愿服务的服务对象非常多,标准化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过去,中国是向发达国家学习志愿服务的经验,希望中国的志愿服务能更多走出去。
她还观察到新趋势,最近一两年志愿服务开始出现服务型组织和支持性的组织,大多都是为志愿服务项目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包括志愿服务联合会也开展志愿服务,但是有很大一部分是为志愿服务的能力建设提供支持,也许今后一段时间还会有新的组织出现。
中国残联组联部副主任张超英介绍:“目前,全国建立助残工作站点31万个,注册助残人达到851万人,去年团中央组织的青年助残阳光行动就有320多万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与残疾青少年结对,让广大残疾青少年直接受益。”
她指出,2015年对2664万残疾人开展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结果看,残疾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还有960多万农村残疾人处于贫困状态,20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1600余万残疾人有康复服务的需求,25万失明残疾儿童没有入学,70万残疾人没有安全住房,残疾人群体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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