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母亲“满意判决,但儿子回不来了”(2图)

发布时间:2016-12-06 13:42 | 来源:侨报网 2016-12-02 23:22 | 查看:1351次

【侨报讯】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河北高院已向聂树斌的父母及其亲属表达歉意并称,将根据聂树斌父母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及时展开调查。迟到的正义,仍是正义。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最高法院负责人称,对这样的案件宣告无罪,能够充分彰显疑罪从无原则的价值蕴含,有力促进疑罪从无原则的贯彻落实。

该案疑凶王书金表示:“聂案判了,下一个就该我了吧。宣布他无罪,说明国家法律公正,我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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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图为庭审现场,右一为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图片:新华社)

最高法:要牢记错杀的沉痛教训

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日在辽宁沈阳对聂树斌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最高法负责人在就该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司法人员,一定要牢记错杀的沉痛教训,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

中新社报道,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17日,另案被告人王书金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山东省高级法院经复查后,建议最高法院重新审判该案。最高法院同意山东省高级法院意见,于2016年6月6日决定提审该案。

最高法负责人表示,“经全面细致审查原审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和诉讼程序等,本案再审合议庭一致意见认为,原判认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改判聂树斌无罪。”

关于最高法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的主要依据,最高法负责人从四方面作了介绍,其中包括:聂树斌的作案时间、作案工具来源以及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这些基本事实不能确认等。

谈及聂树斌被执行死刑21年后重获清白,审判机关从中应汲取哪些教训?这位负责人表示,一是要强化人权保障理念,尤其要高度重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二是要强化程序公正理念。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程序违规违法,不仅严重影响程序正义,而且会严重危害实体公正。三是强化证据裁判理念。在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既要审查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也要审查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既要审查证据的客观性,也要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坚持任何证据未经质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要求。四是要强化互相制约原则。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各职能部门都要严格依法,认真履职,把好关口。五是要强化有错必纠理念。既要尽最大努力有效避免冤假错案,又要勇于纠正已经发现的冤假错案。

对于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最高法负责人表示,其最直接的意义是还了聂树斌及其家人一个公道,最终实现了个案正义。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抚慰聂树斌亲属的伤痛。作为司法人员,一定要牢记错杀的沉痛教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

“本案已经公开宣判,聂树斌已被改判无罪,再审程序已经终结。”

对于公开宣判聂树斌无罪,最高法负责人表示,并还聂树斌及其家人一个公道。河北省高级法院2日在官方微博表态:坚决服从并执行最高法院再审判决,向聂树斌父母及亲属表达诚挚歉意,并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及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及时展开调查。

“真凶”王书金:宣布他无罪说明法律公正

“我等这个无罪判决等太久了,我很满意这个结果,可我儿子再怎样也回不来了,我很想他。”聂母张焕枝说。

北京《新京报》报道,旁人很难想象,为给儿子讨回清白,老人在21年间经历的种种波折和四处碰壁的辛酸。她说,司法制度在进步,法治环境在完善,从本案的再审过程中,她真切感受到了国家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

2日上午,聂树斌的姐姐聂树惠收到丈夫发来的短信“无罪”。其后,一直等在电视机前的父亲聂学生泣不成声。他说:“感谢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我的儿子终于可以瞑目了。”

张焕枝的代理律师李树亭同样难掩脸上的激动之情:“过去我们多次申请阅卷而不得,但在最高法指令异地复查此案后,不但此前的20多本卷宗允许我们查阅,山东省高院复查阶段形成的18本卷宗和最高法再审合议庭调查取证形成的卷宗也让我们充分查阅了。在此次再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和再审合议庭都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我认为最后的判决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给出了一个公正的结果。”

最高法院负责人表示,从在卷证据看,虽然聂树斌本人一直认罪,但其供述有诸多疑点;虽然也有客观证据在卷,但重要物证的来源不清、证明力明显不足;虽然有供证一致的情形,但又存在证据链条不完整、不可靠的问题。对这样的案件宣告无罪,能够充分彰显疑罪从无原则的价值蕴含,有力促进疑罪从无原则的贯彻落实。

在谈及聂树斌案和王书金案的关系时,该案合议庭成员、审判员夏道虎表示,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如果认定王书金是真凶,可直接排除是聂树斌作案;而如果不能认定王书金是真凶,也不能认定就是聂树斌作案。

宣判后,该案再审合议庭审判长胡云腾当面向张焕枝介绍,根据相关法律,张焕枝一家可在2年之内向河北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聘请律师的费用还能申请法律援助。“这个案子是历史形成的,能改判是国家司法的进步。”他对聂母说,“生活还要继续,你们要向前看。”

在谈到聂树斌案的宣判,王书金表示:“聂案判了,下一个就该我了吧。宣布他无罪,说明国家法律公正,我相信法律。这个案子改判了,我觉得司法机关会来提审我。只要查清楚了案子,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就负什么法律责任,该受什么刑罚就受什么刑罚。”

人民日报:正义晚了,终究来了

聂树斌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多家大陆主流媒体发表评论文章。

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称,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提振了人们对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信心,提振了人们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必将在全社会产生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正能量。对聂树斌案而言,正义的确来得太晚,来得太不容易了,但正义不会缺席,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每一起冤假错案的纠正都将为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注解,每一个个案正义的实现,都将为司法积累更大公信力。

《法制日报》评论称,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从人治到法治,中国司法走过了一条艰难而曲折的道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轻”,再到“疑罪从无”,司法机关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只有承认人的局限性,承认司法的局限性,真正做到司法谦抑,法治才会更有温度,公正才会更有深度。

同时,聂树斌案的改判,也是司法机关自我纠错的体现。不可否认,二十多年来,家属、代理人、新闻媒体,以及法学界的积极推动、呼吁,是聂树斌案得以改判的重要力量,但同样重要的力量,甚至可以说是更重要的力量来自于司法机关内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司法机关错案纠正的制度化、常态化,聂树斌案的纠错工作也步入了快车道。

北京《新京报》评论称,从短期看,在聂树斌被改判无罪后,尽快启动补偿与追责程序,尤为重要,这也是抚慰其家人这么多年的苦楚与鸣冤的应有举动——尽管失子之痛无从消弭,但错案平反与补偿追责,是对其无法避开的道义“偿债”。

在聂树斌案改判备受关注的背景下,对其家人赔偿,相对容易。公众更挂怀的,还是对当年办了错案人员的追责。最高法对此案改判,意味着宣告了21年前的案子属冤假错案。有关办案方此前说的“聂案办理有程序上的瑕疵,但只属于一般的办案质量问题,不影响聂树斌犯罪事实的证据证明体系”,并不成立。

聂案这些年:迟到的正义仍是正义

评论员陈林认为,从案发至今,历时22年的聂树斌案,至此尘埃落定。为逝去儿子而顽强活着的已年逾古稀的聂树斌父母,在2016年的最后一个月,终于等到了他们眼中“还儿子清白那一天”。 在沈阳,听闻这一结果后,聂母张焕枝嚎啕大哭。距此千里之外的石家庄下聂庄村家中,老伴聂学生确认判决消息后,亦与女儿放声痛哭。此前,他一直在电视机前等待着结果。

1994年8月,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发生一起奸杀案,已是一名工人的聂树斌被警方认定为“凶手”,并于第二年4月被法院执行死刑。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被警方抓获,在他供述的多起案件中,包括自认系聂树斌案真凶。由此牵出的“一案两凶”疑云,让张焕枝看到了翻案希望。 此后,张焕枝开始了申诉的漫漫长路。

邯郸市中院2007年曾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一审判决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院于当年进行二审开庭。

2013年9月,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二审宣判,河北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2个月后,最高法院决定将河北高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高院进行复查。

2016年6月6日,最高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从儿子被执行死刑到案件异地复查、重新审判、改判无罪,21年来,两位从知天命走到花甲、古稀之年的老人日渐衰老。

迟到的正义,仍是正义。对聂树斌及其家人而言,最终的判决显然来迟了。然而对于更多生者而言,这份重要的判决却并未缺席,因为它关系着更多活着的人对国家法治的信赖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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