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募捐事件”260余万元原路退回 罗尔考虑卖房治病(图)

发布时间:2016-12-02 21:15 | 来源:新京报 2016年12月02日 A11版 | 查看:678次

院方称孩子病情依然复杂,罗尔表示考虑卖房治病,深圳市民政局称会继续跟进、指导、监督

11月30日,罗尔在深圳现身回应传言。图/视觉中国

“罗尔募捐事件”在12月1日一波三折。先是罗尔与小铜人在下午1点半左右发布声明致歉,表示愿将募集到的巨款建慈善基金。但时隔3个小时后,微信官方公众号“微信派”于下午4时左右发出声明称,将260余万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

  打赏资金原路退回

  12月1日下午一点半左右,罗尔与小铜人创始人刘侠风通过“P2P观察”微信公号发布联合声明称,社会各界最终募集款将用作建立慈善基金。然而在下午4时左右,微信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微信派”发文确认,2626919.78元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

  微信方面发文称,关于“罗某某事件”的赞赏资金,经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先生、刘侠风先生以及腾讯方面四方沟通,由罗先生、刘先生提议,达成一致意见。微信公众号“罗尔”(微信号:le20160328)的注册使用人罗尔先生将《罗某某,你给我站住》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2016年11月30日网友当日全天所有文章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2525808.99元。

  与此事相关的另一个微信公众账号“P2P观察”(微信号:p2pguancha)的注册使用人刘侠风先生将该微信公众账号下《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一文的全部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网友,经核算,共计101110.79元。

  “微信派”声明表示,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12月3日24:00前),将上述两个账号共2626919.78元的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如有用户未能按时收到款项,请将个人微信号、款项支付时间、赞赏金额发送邮件至:weixinzanshang@qq.com。

  罗尔:缺钱考虑卖房

  昨天晚上,罗尔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刚开始是打算把打赏款全部捐出去的,后来和各方协商之后,觉得将钱原路退回是更好的方法,于是就同意了。对于孩子后续需要的治疗费用,罗尔说,并不知道手头的钱够不够,“我会想办法,我还可以卖房子。”

  小铜人法人代表刘侠风随后表示,公司会捐赠50万元给罗尔的女儿治病。“我们现在在等民政局提供给我们账户,然后把这笔钱打进去。如果钱不够,我们再想办法。”刘侠风表示,初心是为帮助孩子,不让孩子有闪失,“我怎么会拿生病的小女孩玩营销,肯定不会的。”

  昨天下午,深圳市民政局发布调查通报称,市民政局约见了罗尔和小铜人公司法人代表刘侠风,要求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向公众、赠与人公布收到的款项情况,以及后续的处理办法;同时,也约见了腾讯公司代表,了解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的操作规则。民政局表示会继续跟进、指导、监督,督促各方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使微信用户赠与款项得到妥善处置。

  ■ 关注

  孩子病情依然难估测

  昨日有媒体称,湖北地区已有骨髓捐献志愿者与罗尔女儿(骨髓)初配成功。随后记者致电深圳儿童医院与深圳市卫计委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没有的事,已进行辟谣。”

  深圳市儿童医院罗尔女儿主治医生武宇辉表示,孩子两个月前在医院确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化疗过程中出现了感染,从检查来看,应是真菌感染,同时伴有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目前孩子在ICU进行监护治疗,她的肝功能、肾功能、心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同时进行血液净化的治疗。下一步需要用强有力的药物来控制感染并努力维持孩子脏器的支持,帮助她渡过这个难关。对于后续治疗费用,因为病情比较复杂,医院方面目前也很难估测,一切以最后孩子的结算为主。

  ■ 追问

  罗尔对赞赏所得巨款是否有支配权?

  事件存假,罗尔无赏金支配权

  昨天晚上,罗尔表示,各方协商之后,觉得将钱原路退回是更好的方法,于是就同意了。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吴沈括副教授认为,由于该事件中的事实部分存在虚假信息,当事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相关资金,也就没有相应的资金支配资格,哪怕其拒绝退还,依然没有理由反对平台依法予以退还或做其他处理。

  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表示,对于其他大多数微信文章打赏钱款的处置权,如果在文章作者和微信平台就打赏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微信平台退钱要征得作者本人同意。

  北京大学非营利性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屏认为,此次事件中,尽管个人求助不受慈善法调整,但是却依然需要遵循法律规范。求助者与资助者之间是一种特定法律关系:附特定目的的赠与。特定目的便是:帮助求助者解除困境。所以如果求助者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有意隐瞒事实的,会构成民法上的欺诈,资助者可以要求撤销法律行为并返还财产;如果求助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会构成诈骗罪并定罪量刑。

  “罗尔募捐事件”为何特殊于《慈善法》之外?

  个人救助行为乃天赋权利

  有人将“罗尔募捐事件”称为新《慈善法》颁布后第一案。但事实是,该案特殊于《慈善法》之外。在北京大学非营利性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屏看来,慈善法调整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意在规范动用社会资源用于慈善目的。当初立法时之所以作出“慈善法不调整个人求助”的选择,不是回避矛盾和问题,而是因为深刻意识到:任何深陷困境之人都有向他人和社会求助的权利。

  自古以来,雪中送炭屡见不鲜。如今,因天灾人祸导致一些群体陷入贫病交加的困境犹存,政府的社会保护体系尚未能够托底,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与共助既是常态,也是必须。个人求助乃天赋权利,体现出人类作为共同体的特质。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这是一个家庭的求助行为,带有一定的募款性质,但是,是为自己而非别人,在法律意义上来说不应禁止,对于个人求助行为法律不好管。”

  事件发展如此之快,善事为何没能善终?

  违反“疾病+贫穷”规则让舆论反扑

  金锦屏分析认为,网络上的个人求助案例众多,事后被网友质疑的焦点之一便是发现求助者经济状况良好,在未用尽自身财产和亲友援助的情况向社会求助。

  金锦屏表示,法律无法、无意也不该禁止人在陷入困境时求助的权利,也无法对于“陷入困境”作出具体界定。人们对于困境的理解各不相同,有人认为只有山穷水尽才是,有人可能认为降低生活质量便是。尤其在家人身患重病之时,更会希望以足够财富来保障医疗。

  公众普遍对于困境的理解是“耗尽了私人资源的山穷水尽”。疾病本身不是向公众募集款项的充分理由,而“疾病+贫穷”才是。金锦屏表示“这一规则的违反不一定违法,但是你会因此充分领教到舆论反扑的威力。”

  因此,当个人向公众发出求助信息时,不仅要表明疾病的存在、支出的庞大,还要说明求助人经济窘迫无力支付。这些信息对于资助者判断是否掏钱事关重要。

  相信个人求助取决于每个人自己。助人方式无所谓高低,纯粹取决于捐赠者意愿。

  ■ 回顾

  募捐之变

  ●9月7日,罗尔被检出“血小板偏低”。

  ●9月12日,罗尔在公众号中表示,女儿病情结论未出之前,公号打赏功能暂停。此前撰文所得赏金全部资助无力支付治疗费的白血病患儿。”

  ●9月14日,笑笑确诊,罗尔恢复打赏功能。

  ●11月25日,罗尔发布《罗某某,你给我站住》一文,打赏很快突破了单日5万元上限。

  ●11月27日,网贷平台小铜人公号“P2P观察”,对罗尔文章转载,并称将视转发情况捐助。

  ●11月30日,网友指出罗尔有房产,利用公号募捐,推手是小铜人公司。罗尔随后承认3套房产,一套自住,另两套尚未办下房产证无法交易。

  ●11月30日下午,医院公布费用显示,孩子三次住院费用合计204244.31元,其中医保支付168050.98元,自付36193.33元。晚间,深圳市民政局表示,成立调查组调查相关情况。

  ●12月1日下午,罗、刘声明称款项将用作建立慈善基金并致歉。

  ●1日下午,微信发布声明称,微信平台将在3天内将巨额赞赏资金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

  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王巍 王煜 实习生武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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