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8 20:38 | 来源:光明日报 2014年09月20日 07 版 | 查看:1527次
本报记者龚亮
本报北京9月19日电(记者龚亮)由光明日报编辑部主办的“公民道德建设德清现象”研讨会19日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围绕浙江省德清县道德建设的实践经验,畅谈公民道德建设的路径,探讨公民道德建设“德清现象”的推广价值。
多年来,德清县坚持“全民参与、惠及全民”的理念,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德清现象”。德清县民间设立了39个道德奖项,普通人自掏腰包奖励践行道德的普通人,受奖人数近6000人,涌现了一批令人信服的民间英雄。政府对此大力支持,规范引导,专门成立了民间设奖协会。德清县还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展示道德人物的公民道德教育馆,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亮点。9月2日,本报在一版头条以“浙江德清:道德遵守成就大美人生”为题,对德清公民道德建设进行了报道。
“‘德清现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社会的生动呈现。”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教授戴焰军说,德清不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具体到老百姓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培育和践行的途径和方法上也有创新,如民间设奖、建立道德教育馆、排演道德大戏《德清嫂》,使得身在德清的人都能切身感受道德的力量,从而更加激发人们践行道德的积极性。
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认为,德清道德建设的经验贵在发挥了公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民间设奖,既体现了发奖人的道德情怀,评选出的大批获奖者代表了当地群众的道德境界,最重要的是,激发了社会参与道德建设的活力。
中国伦理学会秘书长孙春晨从道德建设的特殊要求,阐明了德清推动公民道德自治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何建明道出了道德环境改善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效果的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夏春涛认为,公民道德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工程,只有每个公民的道德水平提高了,全社会道德建设方能蔚然成风。北京工商大学教授陈文军结合德清道德建设的特点,对德清道德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建议。
中共德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林华,德清县副县长张东和,本报副总编辑李春林出席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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