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5 19:15 | 来源:法制网 2016-05-27 09:44:17 | 查看:1171次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公众号也成了一种营销工具和媒体发布渠道。同时,大量信息泛滥的背后也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因此造成的侵权问题也屡见不鲜。
日前,某企业因为微信公众号里疯传的一篇针对该企业产品有严重安全问题的文章而备感苦恼,文章严重损害了企业声誉,影响了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决定以诉讼方式摆脱自身困境,让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经过企业法务人员建议,企业向公证处咨询并提出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将证据予以固定以备向法院提交。公证员在对该企业申请人的身份及与公证事项关联性进行核验后,现场监督企业代理人打开微信公众号侵权文章的全过程,并由代理人对整个过程录像,对其每一步操作过程都截屏打印。公证处随后出具了公证书,完成了全部保全公证程序。
公证员提示:
伴随着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微信通讯技术得到了手机用户及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在很短的时间里,微信成为了新一代通讯软件的佼佼者,是大众即时联系、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但微信发布的信息在监管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成了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散播不良乃至违法信息、违法交易的工具。通过朋友圈、公共账号造谣生事的现象时有发生。2015年2月,微信发布了微信公众账号处罚规则,对于一些恶意和违规行为的微信公众号,将有可能面临着被封号的危险。最近,最高法出台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了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聊记录、微博等电子数据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对一些恶意的侵权行为,受害者可以通过包括公证手段在内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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