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志愿服务新棋局

发布时间:2016-06-03 08:49 | 来源:中国网 2016-05-31 | 查看:490次

  卖完苹果,郑彦林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在陕西省礼泉县郑家村,村民们大都以种植苹果为生。这两年苹果大丰收,销路却成了问题。一直到今年4月初,郑彦林家里还有1万多斤苹果没有卖出去,60多岁的他始终愁眉不展。

  看到礼泉苹果滞销的新闻,西安邮电大学的十几名研究生志愿者自发来到了郑家村。他们成立“爱心青年帮”微店,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帮助村民们卖掉了960多箱苹果。自家的苹果被抢购一空,郑彦林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五一”劳动节前,“爱心青年帮”又联合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了“爱心苹果送给环卫工人”公益活动,通过网络众筹的方式,既帮助果农卖出了苹果,又给环卫工人送上了一份独特的节日礼物。

  在我国发展了30多年的现代志愿服务,正迎来关键时刻:5月6日,社会各界期盼多年的《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

  “《意见》的审议通过,是我国志愿服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这标志着志愿服务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魏娜兴奋地表示。

  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教授谭建光的记忆中,当代中国的志愿服务,是在继承“学雷锋、做好事”精神和中华民族邻里互助传统、借鉴国外现代志愿文化的基础上,从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

  1983年,北京大栅栏地区率先发起“综合包户”志愿服务;1987年,广州诞生了全国第一条志愿者服务热线电话;1989年,天津和平区朝阳里居委会成立了第一个社区志愿者协会;1990年,深圳诞生了全国第一个正式注册的“义务工作者联合会”。这数个“第一”,标志着现代志愿服务在我国全面启航。

  民政部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10.9万个,1095.9万人次在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2711.1万小时的志愿服务。服务对象从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逐步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领域也从社会救助延伸到再就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文化教育、便民利民等方面。而根据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实现31个省区市志愿服务组织全覆盖,志愿者人数已超过1亿人。志愿服务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志愿服务已经从最初以青年志愿者为主体,发展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与志愿服务研究中心教授张祖平表示。

  星光志愿者协会样本

  2007年5月,当时还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的谢海山发起建立了星光志愿者协会。

  “那时候校内志愿服务项目可选性不多,很难满足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我于是萌生了建立社会化团队的愿望。”作为协会会长,谢海山如此描述自己的初衷。

  2008年汶川地震灾后志愿服务、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激发了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潮,这一年也被称为“中国公民志愿服务元年”。

  北京奥运会期间,星光志愿者协会参与了大量服务项目,志愿者人数从几十人迅速发展到几百人。然而,由于日常培训不足,加上内部文化建设跟不上,奥运会后,星光志愿者协会服务项目和志愿者人数锐减。当时的谢海山面临一个抉择:是继续把协会办下去,还是就此关门大吉?经过一番挣扎,谢海山决心顶着压力干下去。

  几经波折,星光志愿者协会走上了规范化发展之路,不仅从北京扩展到全国多个地区,而且在华盛顿、东京、首尔等地建立了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工作站,目前志愿者人数超过20万人。从最初志愿者“出钱又出力”,到现在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协会已经拥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星光志愿者协会的曲折经历是我国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一个缩影。不少志愿服务组织都面临各种难题。

  魏娜认为,我国志愿服务组织在专业服务、内部治理、资源整合、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普遍不高,由于经费和资源限制,很多“草根”组织的发展受到制约。

  张祖平指出,我国志愿服务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志愿服务仍以政府组织引导方式为主,民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相对缓慢,尚未发挥主体作用;另一方面区域发展也很不平衡,志愿服务大部分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数量相当有限。

  谭建光则表示,当前志愿服务处于“多头管理、交叉重叠”的局面。文明办、民政部门和共青团这“三驾马车”的关系如何协调,是志愿服务管理中亟待理清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国家立法空白将被填补

  5月20日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24次会议指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要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增强法律保障为重点,积极扶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要把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方面。这些权威表述发出的清晰信号,为志愿服务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999年,我国第一部有关志愿服务的地方立法——《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诞生。据统计,迄今已有20个省区和20个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制定了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

  “国家层面的立法已经酝酿多年,《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张祖平表示,“虽然还在征求意见,但这是一个积极的举措。这个条例将弥补我们这个文明大国在志愿服务方面的立法空白。”

  张祖平进一步指出,《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亮点是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行为作了规范,并鼓励社会各方面对志愿服务提供支持,不足之处,一是志愿服务的概念界定尚不准确,二是未能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对志愿服务的使用主体、使用条件、使用领域、监督管理等规定得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完善。

  “志愿服务要满足社会需求、完成《意见》赋予的使命,核心议题就是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魏娜认为,这就要求完善制度,加强针对骨干志愿者、志愿服务领军人物和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者的培养和人才储备。

  魏娜同时建议,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的联系纽带、行业龙头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协调政府与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整合志愿力量、统一志愿标准、服务组织发展,将志愿服务元素汇聚起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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