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7 21:04 | 来源:东快网 2014年4月12日 A5 | 查看:851次
支招告别违规暴力执法的“突围”之法
老王在对管辖区内的违章行为进行劝导
3月9日,除了马尾亭江发生六旬老人遭市容协管员追打身亡的事件外,仓山区也发生了一起六旬依姆和市容协管员冲突的事件,结果该依姆被诊断为肺挫伤入院。至于该协管员是否有动手打人,也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近几年,市容协管员违规执法的事件时有发生。2008年3月,在福州宁化支路,怀孕女摊贩谢某与城管协管员发生肢体冲突,左臂桡动脉被划断,入院进行手术。
缘何小摊贩与协管人员的矛盾始终无法调和,这也成为不少人为之深思的一个问题。昨日中国社科院法学专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教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解读了市容协管员违规暴力执法背后的原因,并。
原因解析
执法力量不足是政府的难言之隐城市管理与基层生计的矛盾长期存在
陈春龙教授告诉记者,市容协管员在城市管理中,其实也是作为管理者的角色出现。就这次事件以及以上罗列的事件,体现出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长期存在矛盾。如今社会在扩容,城市在发展,包含环境、卫生、市容、交通等诸多事关城市形象、市民居住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政府进行面面俱到的管理。但是摆在面前的却是,政府部门的编制不足,管理的方面又很广泛,最后不得不聘用临时工诸此这类的协管员来协助管理。
“明知没有执法权却让他们参与管理,执法力量不足确实是政府的难言之隐。”陈春龙教授说,临时工的素质、文凭等与正规的编制人员有所不同,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是违规暴力行为产生的原因之一。
“纵观每一起纠纷、暴力事件的背后,无不与暂时登记保全违法证据(即暂扣)有关。如果你将它们暂扣或者没收,当然会跟你发生争执甚至冲突。”陈春龙教授说,与机动车每年需年审一次、违章要罚款不同,市容协管员在管理商贩行为的时候,是需要制约当事人,必须通过暂扣违法物品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处罚,才能起到一定的效果。协管员的管理难与商贩感觉被“压迫”无法生计的矛盾就出现了。城市没管理好,就是政府的失职行为,但为了管理好,却出现了暴力执法的“偏门”手法。
陈春龙教授认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细致,以及一些政府的管理失职,也是此类现象频现的原因。即便是用“临时工”作为冲突事件的“挡箭牌”,最后需要反思的还是政府。
“突围之法”
在观念上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规划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支持流动商贩
“商贩本来就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产生,是由人们的生活需求而出现,不可能因管理而消亡。”陈春龙教授说,城市需要管理,基层百姓需要生计,二者共存其实也有一定的调解之法。
对此,陈春龙教授建议,在制度上,政府部门除了增加编制外,最主要的是让诸如市容协管员这类的角色,在观念上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他解释说,如果管理者能够设身处地地去理解这些小摊贩的行为,党委、政府、街道一起联动,用最善意的方式去服务这些来自基层、从事最原始职业的平民百姓,也有可能收到一定的效果。“人之初,性本善。”陈春龙教授说,服务者的态度和责任心,也是促进管理的一剂良药。
此外,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为这些常年频繁流动的商贩划定一块特定的区域、特定的经营时间,支持、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毕竟占路经营会影响市容观瞻,以及防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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