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8 09:09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年2月25日 第2版 | 查看:1420次
本报讯(记者 乔子轩)春节过后,重庆市武隆县平桥镇高屋村第一书记刘代洪天天忙于组织谋划全村如何脱贫攻坚。“前段时间我们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26个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4名干部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组织处理,这对我触动很大。”2月24日,刘代洪对记者说。
去年以来,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央、市委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航扶贫攻坚。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查处扶贫攻坚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346件,给予党纪处分416人、政纪处分65人,组织处理48人。
为确保打赢这场限时攻坚战,重庆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重申《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重庆市扶贫系统十条纪律规定》,以及《重庆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等有关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发后,重庆市又及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学习,确保全市党员干部在扶贫攻坚中知纪、明纪、守纪。
部分单位工作作风不实,对帮扶工作“蜻蜓点水”;部分单位政策执行不到位,设置“玻璃门”……去年,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执纪优势,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的情况,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级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派驻市扶贫办纪检组认真查找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中有无“暗箱操作”、以权谋私问题,在管理和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有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问题,在落实公示制、报账制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应付检查问题。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及时跟踪提醒,严肃执纪。
市纪委派驻市扶贫办纪检组先后对5个重点贫困区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约谈,对2个区县扶贫办机关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资金监管的有关要求。
城口县纪委监察局通过监督检查、实地调研,在充分了解分析研判脱贫攻坚工作中项目安排、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的基础上,与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了《扶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负面清单督察考核工作方案》,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建立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三重监督”机制,通过监督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81个。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区县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加强督察问责,对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的,对利用扶贫资金、政策搞“政绩工程”的,对追求短期政绩搞“垒大户”、“造盆景”的,对“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责。
为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精准问责”护航“精准扶贫”。去年7月,云阳县纪委监察局出台《扶贫攻坚问责办法》,明确扶贫攻坚责任主体、3种问责情形、3个问责重点、8种问责方式,全力保障扶贫攻坚工作。
潼南区纪委把扶贫攻坚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去年处置问题线索23件,信访监督4人,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问题15件,给予8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发生“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的单位启动“一案双查”,对15人进行责任追究。在“精准问责”的推动下,截至目前,该区50个贫困村达到整村脱贫,15353户贫困户实现脱贫“摘帽”。
扶贫攻坚在继续,纪律保障就不能停。今年1月底召开的重庆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重点查处扶贫攻坚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坚决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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