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特稿:“搀”出来的风险基金(图)

发布时间:2016-03-21 12:14 | 来源:解放日报 2016年03月21日 05版 | 查看:7621次

■本报记者 孔令君

  一家曾被普遍认为只是一个噱头的基金,至今已办到第5年,每两年一届在全国颁发“搀扶老人奖”,然后努力去找这些新闻中的当事人,寄奖状、送奖金。更重要的是,帮忙打官司。

  你说,这家广州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几年间会碰到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可实际上,真正需要律师团队介入的,不过是10来件案子,来咨询的也就30多件。但打官司的结果却不怎么样,不是输就是不了了之。唯一打赢的官司里,搀扶的对象是小孩,而能打赢的主因,还是小孩的家长打了搀扶者。

  哭笑不得。

  但是,基金负责人、“中国好人网”创始者谈方始终坚信,未来最好的结果,是基金再没有存在意义,搀扶老人这件事再也没有风险。

  记者问,社会风气和人心的改变,哪是你一个小小基金能做到的?可谈方不服,他说不能因为做不到就不管,不能因为打不赢官司就不打,不能因为做好事有风险就不做。谈方的承诺,是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帮忙打官司,若败诉负责赔偿。

  有过类似想法的人不少——比如2011年,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提了设想,鼓励校友讲诚信、做好事,比如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起诉,北大无偿提供法律支持,如果败诉要赔偿,北大出20万元,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还比如2012年,昆明市文明办公开承诺,该地市民因搀扶摔倒老人被讹,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昆明市文明办申请爱心专项基金埋单。

  可说来简单,做起来难。

  某些保险公司也曾就“搀扶老人”的风险推出过保险,只需几元钱,万一“出事”能赔两三万元的诉讼费用。话题炒得很热,营销不错,可实际作用呢?堪忧。

  或许,这毕竟是个小概率事件?可看看新闻,每年各地总还是有。遇到需要搀扶的摔倒老人这件事,记者自己碰到时,说实话,当时也为“风险”踌躇了一会儿。

  一个“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又能起什么作用?

  最麻烦的就是证据

  总不能因为难干就不干吧?总不能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吧?

  曾有两个发生在上海的案例。

  其中一位至今感谢谈方,但若是要采访,怎么都不肯。他自述因为开车看到老人摔倒,下车搀扶,最后反而被要求赔偿。他能提供一些证据和鉴定,证明车与人并无相撞。谈方和律师团队经过协商,已决定要去帮忙打官司了,那边又传来一个不利的证据,车辆闯红灯了……最后结果是“赔了一点”,至于真相,算了。

  另一位对谈方恨之入骨,骂他只是博眼球。他找到谈方,已经是一审判决之后,他找到了之前从未向律师和法院提供过的新证据:一位旁观者写下的证词。律师们的想法是一定要问旁观者本人愿不愿意出庭作证?不愿出庭也应另有准备。可是谈方和律师们反复给这位“旁观者”打电话,无人接听。证据不足,此事便放下了。

  还有一位浙江人,至今已经给谈方打过十几次电话,反反复复地坚持:自己没撞老人。可是,没有证据,爱莫能助。

  最麻烦的就是证据。

  深圳大学一位教授曾对149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件逐一分析,发现近两年,随着监控探头的普及,真相查明率已经超过九成。可偏偏就是剩下的那10%,常常被报道,被议论,成为最揪心的“罗生门”。

  找上谈方的,都属于这10%。

  创立基金之初,就有一位小企业主,大老远跑到广州去,劝谈方别办了:“好人不能做。”为什么?对方手一摊,他为了一起送倒地老人去医院而产生的纠纷,打了整整8年的官司,证据、证人真真假假,虽说最终算是还了清白,但搞得多年茶饭不思,工作没心思干,干脆背井离乡,“离开伤心地”。

  谈方是华南师范大学的教授,讲了多年党史和政治学,一番理论之后,依旧是他那几句反问:总不能因为难干就不干吧?总不能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吧?这个社会对待搀扶老人不能总是这样吧?这位企业主被说服,干脆成了基金的志愿者,并捐了钱。

  谈方创设的中国好人网,是在工信部正式注册的一个专门宣传好人、帮助好人的民间公益网站,其下设基金都是以好人网志愿者内部捐款的形式成立的,宗旨就是“说好人、帮好人、做好人”。

  你不怕被利用吗?比如说有事实上撞了老人,却假装冤枉的人找上你呢?记者问。

  还真有一两件这样的事,可判断标准也很简单,要求对方传些资料和证据来供律师商讨,对方便默默挂了电话。谈方说得平静。

  5000元委屈奖有没有用

  找不到证人,甚至连父母也起了疑心:说实话,是不是你撞的?

  如果没有摄像头,要证据太难。

  谈方深深地记得,2014年广东河源的吴伟青,因为搀扶倒地周老汉送医院导致的纠纷,不堪赔偿和压力,跳入村中水塘自杀,要自证清白。

  谈方去了,一同去的还有一众律师和记者,都为取证,全程录音录像。摩托车的车轮轨迹、目击者的证词和村民的访谈,各种证据都指向吴伟青的“清白”。七十多岁的深圳老人陈观玉几经辗转找到病床上的周老汉,询问摔倒经过,对方也承认了“不是撞倒”,“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此段对话有录音。可后来,周老汉又改口。

  “自证清白”成了“死无对证”。吴伟青的爱人跟谈方说了一句:如果知道有你们能帮忙,他就不会自杀。

  关键时刻,小小的支持,都能成为救命稻草。

  “搀扶老人风险基金”能做的,只能是现场给吴伟青的家人捐了1万元,并在2014年举办的第二届“搀扶老人奖”中,给已故的吴伟青颁发了“委屈奖”,奖金5000元。

  为了评奖,谈方和志愿者们这些年在网站上关注过数百起搀扶案例。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能够证明清白的,极为少数。

  其中一件,是2011年发生在武汉的“张聪交通事故案”,15岁的张聪骑电动车恰遇另一起交通事故,一位阿姨被撞倒,张聪上前搀扶,被诬为肇事者。

  谈方后来见过张聪,讲起过去,依旧烦心——因为没有监控录像,周围商铺的目击者又在关键时刻沉默不语,张聪的父母在大街上举牌子找证人,十多天没有结果。甚至连张聪的父母也起了疑心:一位证人都没有,说实话,是不是你撞的?

  张聪受不了:你们也这样怀疑我,我干脆跳楼。

  所幸,最后武汉交警通过“微量元素检测”,得出最终结果,不是张聪电动车撞倒这位阿姨。真相大白,阿姨也承认了,可拒绝道歉。2012年,谈方给张聪送去了“委屈奖”,奖金5000元。

  就算是颁发这个“委屈奖”,也有风险,万一啥时候出了新的证据,证明“委屈者”真是“肇事者”怎么办?

  对这件事,谈方很谨慎。今年颁发的7个“委屈奖”中,5个案例是有监控录像作为证据的,另外2个,有警方的调查结果。若有争议的,就先不颁奖。

  反过来,若是颁错了,谈方也认:“被撞一方”可以起诉我们侵犯名誉权,或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他不怕颁错奖,他怕的是,“被委屈”的个案被媒体和舆论夸大,造成更深远的社会影响。

  进步在发生

  今年颁奖,“委屈奖”少了,“勇敢奖”多了

  “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出手动静最大的一次,是浙江的“吴俊东案”。

  金华小伙子找到谈方的时候,法院的二审已经下来了,判吴俊东负70%的责任,赔偿约7万元。

  又是类似的情节——2010年8月,吴俊东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超过一辆电动自行车后,电动自行车倒地,车上两老人受伤。吴俊东听到后方有人叫喊,就停车去扶,并送到医院,老人坚称是吴俊东致他们摔倒,并起诉。法院认为吴俊东未尽到安全驾驶责任,应付事故主要责任。

  2011年,谈方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几个月内,他和律师团去了两次金华和杭州,商量案情,并向浙江省高院寄出再审申请书。

  最后谈方没成功,浙江省高院裁定:虽然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吴俊东超车时是否与原告发生碰撞,但从事故场景分析、并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司法原则,可以认定原告摔倒与被告超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谈方认为有效果。毕竟,后来此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在法律界被反复讨论,浙江省内的法学专家为此开过专题研讨会。这也是“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最大手笔,赔偿金和律师团各类费用约10万元,有明细账目,吴俊东不必出一分钱,律师团连一瓶矿泉水都不喝他的——谈方觉得,这是给了更多好人“一个希望”,是一个“心灵慰藉”,至少让做好事的人“不再孤单”。

  让谈方和律师们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吴俊东在经历连续败诉之后,在街上看到孕妇摔倒,仍主动上前搀扶。

  据谈方观察,在吴俊东案之后,各地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明显更加注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类似“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那么好心”的推断,已极少出现。

  进步确实在发生。

  今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他又组织颁发“搀扶老人奖”。与2014年的颁奖相比,这次“委屈奖”少了,“勇敢奖”多了,尤其是“勇敢奖”有14名,比2014年多了64%。虽然只是一个民间颁奖,但所有的候选人,都是谈方和志愿者们从海量新闻中挑选出来后,再发给社会各界的评委们过目审定的,几乎没有漏过任何一条新闻。

  今年“勇敢奖”中还有一位“上海毛同学”,颁奖标准来自上海的一条新闻——2015年1月30日,年近七旬的瞿桃妹突然晕倒在杨浦区公交车站上,正在候车前往公司实习的上海电力学院姓毛的大四学生将老太太扶起并实施了简单的急救,在救护车赶到前,寒风中小伙子一直将老人抱在怀中将近一个小时,并握住她的手为她挡着寒风。

  谈方委托记者寻找这位“毛同学”,有一笔3000元的“勇敢奖”要发给他。

  需全社会共同给力

  要让“摔倒者”证明“被撞”,而不应该让“搀扶者”证明“没有撞”

  谈方也知道,靠一个小小基金的努力,远远不够。

  悲剧还在发生:去年8月,河南开封暴雨,积水成河,一老人骑电动车涉水倒地,在水中不停挣扎,围观者无人敢扶,3分钟后老人被路人拉起,已死去。

  而在谈方接触的一些案例中,有些地方依旧是“和稀泥”,常偏向于“闹得凶”的一方,要求赔点钱了事,息事宁人。

  他很欣赏四川达州公安局的达川区分局,能够在类似事件中主动作为——

  2013年,达州3位在玩耍的小学生目睹老太太摔倒,上前扶起后被一口咬住是“被推倒”,老太太的儿子干脆把老人抬到小孩家门口,索赔医药费。警察在走访多位证人之后,查明伤者是自己摔倒,并认定该母子敲诈勒索,对他们给予了行政拘留和罚款,因老人年满70岁依法不予执行,老人的儿子被拘留了10天。

  在没有监控录像等证据下,一场闹剧能快速收场,大快人心。谈方后来给达川分局送去了“正义奖”,给3位孩子送去了“委屈奖”。他们都没想到,这件尴尬事,竟然“还会有人来发钱”。

  谈方还讲了他和律师们在“搀扶风险”上的唯一一次“胜利”,他认为法院的支持也很重要——

  广东一位大学老师,扶起一位倒地的小孩之后,被赶来的家长认定为“欺负小孩”,逻辑依旧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这么好心?”更恶劣的是,家长还动手打了这位老师。轻微伤,小纠纷。可法院支持立案,并判家长赔偿、道歉。

  每次有关“搀扶老人”的消息出来,谈方的手机必定会接到各路记者的电话,有时候谈方还应邀上电视节目,他必定要说的话是“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要让“摔倒者”证明“被撞”、“被推”,而不应该让“搀扶者”证明“没有撞”。

  他赞赏正式出台“规定”明确:“被救助人主张其人身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

  谈方只做自己能做的事。这个学期,除了周一,他每天都要上半天的课,讲党史讲好人;他还在委托各地的文明办和记者们帮他寻找这3届“搀扶老人奖”的获奖者们,还有一半左右没找到。就像上海的毛同学,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搀扶老人风险基金”颁了奖,他若知道了,也许会点个赞,他的身边,也许又多了几位敢于搀扶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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