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28 14:57 |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5-08-26 16:06 | 查看:1496次
刘春华
8月22日,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3名孩子扶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同时,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8月25日中国新闻网)
“扶人被讹”事件常常被媒体曝光,扶,害怕被讹,不扶,内心不忍,“扶不扶”的热议考验着人们“性本善”的道德观。如今一度流行的“委屈奖”,即使拿到手里,难道真的不觉得委屈吗?从小受到“见义勇为”“出手相救”等道德教育在此类事件当中真的一文不值吗?拿到千元的“委屈奖”是救人者的初衷吗?敢问被救者,让正义者无辜被冤,你可心安?也许在今后再发生此类事件,或许人人都可以做到视而不见、与我何干。
一个个极不健康的现实事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道德风气起到了一种负面作用。就是因为“救人怕被讹”的心理,让更多善良的人们不得已的去审视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念。当然“恩将仇报”者,毕竟是少之又少,出手救人不但是“向善”,最重要是对生命的尊重。是自己摔倒就应该诚实,不能找你的救命恩人当“替罪羊”,如被撞倒就请肇事者勇敢的站出来,让真正救人者的正义得到公正与认可。再者,应给“诬告者”开罚单,以示惩罚。
笔者认为,透过几千元的“委屈奖,”传递的是政府部门对正义正能量的支持,既要“扬善”也要“惩恶”。正义得到伸张,正义得到弘扬,再大的委屈,便不是“委屈”。如今是法治社会,任何不道德不文明的现象在现代的文明与法治下必然无处藏身。积极向上的社会公德有效的构建着我们的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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