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夺刀少年”高招特殊待遇须慎行

发布时间:2014-06-11 10:33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06月11日 02 版 | 查看:630次

  胡乐乐

  面对歹徒挺身而出的“夺刀少年”得到多所高校青睐。截至6月9日傍晚,包括清华大学在内的10多所高校与柳艳兵和易政勇所在的宜春三中或他们的家长联系,表示将按照招考政策招录两名同学。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沈华锦说,虽然这有利于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但他们最终走进大学,还需符合教育考试招生部门的招考政策,经过必要的程序。(《新京报》6月10日)

    在清华大学之前,南昌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宜春学院和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这4所江西省属高校已经向柳艳兵和易政勇表示,愿意帮助他俩圆大学梦。然而,按照现有的全国高考程序和今年江西省的高考政策来看,柳艳兵和易政勇能否如愿跃入大学之龙门,目前还是未知数。首先,他们必须得先参加补考,而这本身就已经很罕见地打破了高考的常规程序。其次,他们需要上线,否则就得获教育部的特批。由于江西省目前尚无针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送和高考加分的政策,所以按规定他们无法获得保送和高考加分。

    对于柳艳兵和易政勇的见义勇为是否应该获得高考特殊待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道德高于高考考试分数,也高于高考的程序正义和政策规定,因此他们必须获得高考特殊待遇。这样的声浪在网上网下都很高。然而,在另一部分理性的高考程序正义与公平公正主义者看来,除非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否则任何人都没有高考特权,不然就是对其他考生的严重不公。这样的两极化舆论让有关部门陷入两难:不给柳艳兵和易政勇高考特殊待遇,对不起他们的见义勇为高尚之举;给予他们高招特殊待遇,则又的确破坏了高考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原则,并危害高考的程序正义与公平公正性。

    见义勇为和高考是两码事,不应该混为一谈。见义勇为毫无疑问理应获得大家的赞赏,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表彰。但高考是一项学术性的考试,不应该与见义勇为捆绑在一起,亦即见义勇为者能够获得高考的特殊待遇。这么说,并不是冷血无情,而是因为现行高考本质上不是比拼见义勇为,而是比拼文化课考试成绩。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给予见义勇为者甚为丰厚的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但若给予高考特殊待遇则需要慎之又慎,不然很可能好心办坏事,导致见义勇为的功利化。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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