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充分公开才能战胜“招远命案”的恐惧

发布时间:2014-06-03 10:56 | 来源:新京报 2014年06月01日 A02 | 查看:942次

  ■ 社论

  要面对那些仍隐藏在黑暗中的不明威胁,警民之间应有更多的互信。而充分的信息公开,严格的依法处置,才是战胜突发安全事件的前提和基础。

  5月28日晚9点多,山东招远的一家麦当劳餐厅内的一起命案震惊全国。一名就餐的女子遭到6名男女疯狂殴打,最终不治身亡。现场民众拍摄视频发布后,触目惊心的场面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均系邪教组织“全能神”成员,为发展邪教组织成员,在麦当劳向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拒绝后,遂对其进行殴打。

  这起命案昨日成为网络舆论场上最受关注的刷屏议题。仅某门户网站客户端上一篇相关报道的网友跟帖,就超过了126万,为近十余年来所罕见。

  传播学上通常认为,网民对个案的关注并愿意就个案发表意见,多源于“镜中我”理论——即在他人的故事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位网友的评论如是称:我是普通人,我经常一个人坐在餐厅里吃东西,我不会随便把电话号码给陌生人,我打不过六个男女,我没有卡宴,我也会被活活打死。

  “招远命案”给普罗大众所带来的强烈冲击,核心正是这种透骨的悲凉,而这是民众恐惧情绪的第一个来源。“今晚我们都是××人”,本是网络舆论场上被过度使用的滥俗之句。但在“招远命案”曝光后,却被多数网民默默承受。这一晚,我们都是被害人。这不是煽情,而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综合警方信息、媒体报道与网友曝料,对“招远命案”的事实描述大致清晰。但招远警方的第一次案情披露中,称六名嫌疑人在就餐时“与邻桌的被害人发生口角,继而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这其中的“口角”说引发舆论群起质疑,为一宗本应警民同心应对的恶性事件横添了枝节。

  就目前所知的事实而言,被害人只不过拒绝了一个陌生人索要电话号码的请求,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法律上,都完全正当。施暴者在殴打被害人之前的骚扰行为更接近越来越“活跃”在刑事司法中的“寻衅滋事”,是明显的单方过错。民众的担忧在于,“口角”一说若被认定,嫌疑人或因“事件触发被害方也有过错”而得到从轻。这种推论直接源于类似网络舆情事件给网民所留下的“刻板印象”。

  同时,自媒体环境下,警方在案件信息公开上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也应有更多的慎重。据新华社报道,近年来,该邪教组织“全能神”曾在多地散布宣扬“世界末日”等谣言邪说,组织制造社会恐慌,在河南就曾酿成多起惨案,公安机关等部门一直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当对“招远命案”的关注视角,从简单暴行转移到邪教组织后,事实上也构成了民众恐惧情绪的第二个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战胜邪教的恐惧也要靠警方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5月31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在通报“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时,就更全面地提供了案件事实。

  而在当地警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通过视频等通报现场细节,逐一回应民众关心的问题。比如“口角”与“寻衅滋事”之辨,得到明确澄清。比如关于出警时间问题,招远市公安局称,110指挥中心当晚21时19分接到群众报警后,指令辖区罗峰派出所和巡警大队出警,随后民警开着警车4分钟就到了现场。再如关于案发时麦当劳是否作为问题,根据会上播放的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麦当劳身穿白色衣服的一名女性副经理曾两次前往劝阻殴打,最后却被两名女性嫌疑人用头盔扔打。这些细节都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事件经过,也消除了一些舆论中误解与传言的影响,有利于祛除民众的恐惧。

  应当说,“招远命案”并不复杂,侦破难度也不大。但凶嫌行为令人发指,且对象指向具有随机性,已然引发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要面对那些仍隐藏在黑暗中的不明威胁,警民之间应有更多的互信。而充分的信息公开,严格的依法处置,才是战胜突发安全事件的前提和基础。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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