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16 22:57 | 来源:北京晨报 2014年1月13日 第T04版 | 查看:1191次
“扶不起的老人”无奈地成为了社会道德滑坡的一个缩影,“好人法”和“老人摔倒险”的出台,能否唤起社会道德的回归?
被称为“好人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保护救助人的专门立法,被救助人若诬告救助人将承担法律责任,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12月16日,北京开卖老年人意外险。保险公司称,这个险种推出三天,便卖了11386份,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好卖的险种”。老年人意外险规定,凡在北京市生活或工作的5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购买,保费只有15元,每份保险的意外伤害保额为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5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不同的城市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被网友津津乐道的,是好人法的落实和“老人险”的象征意义。
“扶不起的老人”反映的是社会道德滑坡的无奈现实,但令人痛心的审判结果,才是法制社会更大的缺位。“谁主张谁举证”是“好人法”的核心,将为“好人”撑起一把保护伞。“老人险”的出台,离不开北京市政府的推动。作为政府民生保障项目,该产品取消了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的年龄限制,保费也不高。
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韩元佳
●我们说
回应民众现实需求是对社会向善的引导
一个是针对“老人跌不起”的揪心事,一个是为了破解“不敢扶老人”的尴尬。高华俊称,政府出台政策解决现实问题,一方面考虑对爱心的保护,另一方面用制度解决老人及其家人后顾之忧,这不仅是对民众现实需求的积极回应,更是对社会向善的鼓励和引导。
(责任编辑:曹子敏)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