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13 15:18 | 来源:搜狐 2006年11月17日10:06 | 查看:1159次
金陵晚报记者 韦晔
金陵晚报报道对野生动物民间自发救助,著名鸟类专家、南京林业大学周世锷教授表示,“出发点是好的,感情上可以理解,网友已在救助后放归自然,没有对野生动物造成实质伤害。但这样做还是不符合野生动物法规,公民应该知法守法。”周老告诉记者,鹰、隼等猛禽都是国家二级以上的保护动物,私自捕捉、销售、购买、圈养都违法。
救助野生动物,市民该如何正确对待?
南京市林业站站长胥东告诉记者,市民在集贸市场发现擅自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可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由工商部门查处;在市场外发现的,可以拨打农林执法24小时举报电话(025)86575757,也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当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时,市民应立即通知南京市野生动物抢救宣教中心,该中心是南京市农林局授权的野生动物救助机构,抢救电话是83229910。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心在接到电话后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进行种类鉴别,初步勘察后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如果是国家级保护动物还必须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决定其去向。工作人员会及时组织抢救,待野生动物伤势恢复后适时放归;不适合野外生存的动物将由林业部门交给有条件的动物园饲养。
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也常常接到市民的求助电话,动物管理部副经理李梅荣建议,当市民发现野生动物时,一般不用去打扰,更不要捕捉;闯入市民家中的野生动物直接放归即可,他同时提醒市民采取科学的方式,比如常有猫头鹰在夜间飞到南京市区捕食老鼠,当它误入民宅后,市民应在夜间及时放归;在白天,猫头鹰什么也看不见,此时放飞就犯了技术性错误。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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