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候选人 占立明(图)

发布时间:2008-11-18 08:00 | 来源:央视网 2008年11月14日14:28 | 查看:1001次

占立明

  占立明,男,1977年11月出生,浙江江山人,中共党员,1998年8月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参加工作,2008年7月任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直属大队副教导员。

  1999年7月6日,占立明在沪杭高速公路处理交通事故时,被冲进事故处理区的车辆撞伤,造成右腿高位截肢,左腿膝关节骨头缺失,四级伤残。2000年8月,装上假肢后,他主动申请重返工作岗位,坚持不要组织照顾,常年工作在窗口一线,他提出的“五字”工作法(岗位职责要认“清”、违法处理要定“准”、服务群众要带“情”、 安全宣传要搞“活”、后续工作要做“实”),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近5万起,没有发生一起复议、投诉。

  坐着工作,对健全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困难,但对少了一条腿、身体四级伤残的占立明来说麻烦着实不少。他的假肢是用皮带系在腰上的,一坐上椅子,假肢的上端就顶着肚子,时间一长就会痛得受不了。为了不让假肢顶着肚子,占立明只好侧坐半个屁股,屁股的左边坐在椅子上,右边拖着假肢笔直地放在地上。在这个“特殊”的座位上,他一坐就是8年。对此,曾有人说他傻,像他这样按规定完全可以全休,何必自讨苦吃?他却说:“我是人民警察,脚虽然残了,不能开巡逻车了,但脑子还是清醒的,双手还是健全的,还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占立明非常善于发现当事人的难处并主动提供服务,如提前一刻钟上班到岗,午饭后去大厅看看是否有等待违法处理的群众,下班时多等上十分钟,为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加个班等等,有一天下班后,占立明正准备回家,一位驾驶员急匆匆地前来处理超速违法,占立明加班为他办理。待其匆匆离去后,占立明忽然发现办事窗台有一个手包,里面有2万多元现金和多张信用卡!占立明不能确定是哪位粗心人遗忘的,于是通过包里的名片打电话联系,辗转确定这个包的主人是嘉兴籍驾驶员陈某,就是占立明刚刚为其办理违法处理的那位驾驶人。当满头大汗的陈某返回,看到占立明还在等着他时感激万分,并要当面重金酬谢,结果被占立明婉言谢绝。

  占立明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被省厅评为2005-2006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当选“感动嘉兴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十大人物”和2007年嘉兴首届道德模范;2007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警察”称号,被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浙江青年五四奖章”;2008年,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龙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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