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03 08:22 | 来源:温州日报 2013年11月26日 09版 | 查看:1437次
CFP供图
近日,网上一则“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的帖文引起了广泛关注。22日,事发地的四川达州警方称,受伤老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 (11月24日《深圳晚报》)
观点一 放大“坏老太”,无助重拾道德
邓海建
彭宇案一团雾水的时候,我们曾那样异口同声地咒骂“坏老太”;四川“讹人”事件真相未明的时候,我们还是那样异口同声地咒骂“坏老太”。好在这一回,是非基本板上钉钉,更是骂得其所。骂“坏老太”显然比赞“好小孩”更有价值:一来,舆论放大这种风险,等于帮所有私利主义袖手旁观打了个完美的圆场,自此以后,似乎不搀扶老人就是天经地义;二来,如果想象力再丰富一些,以后当个纯粹的看客也可以站上道德高地,可以在视而不见的同时居高临下痛斥他人不义。
并非为这件事里的蒋老太说话,因为事实毕竟还未明。我想说的是,一是倒地的老人很多,即便当真“讹人”,恐怕也不在多数,能否因为一个“坏老太”就拒绝救助所有亟待帮助的良善老人?二是法治或技术都在进步,能以证明清白的工具与制度越来越多,即便天下充斥着隔三差五的“坏老太”,对于起码的道德责任而言,打个120或者“见义智为”总好过不管不问吧?一个“坏老太”,又能怎样呢?它是概率上的寻常事,更是人世间最真实的图景——既不会成为我们冷血的借口,更不会为斯文扫地的道德生态涂脂抹粉。
值得警惕的,倒是我们在“坏老太”事件上的热情,哪里来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哪里来的放大“坏老太”效应的释然?有一点是肯定的:放大“坏老太”之害,绝不是这个社会之福。
观点二 讹人被拘,具有标志意义
苑广阔
这几天,全国各地记者络绎不绝赶赴四川达州采访双方当事人,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老太太“摔倒讹人”,而是因为当地警方对老太太和其儿子作出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决定。按照“中国好人网”的创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的说法,借摔倒而敲诈勒索者被行政拘留,此前还从未发生过,达州开了全国先河。
警方对待这一事件的态度,不但让那些借摔倒之名行讹诈之实的人有所忌惮,而且还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是对社会良知的护佑,这是以法治来激励善举,以规则来传递文明,以惩戒来约束无德。达州警方这样的态度与举措,对类似以怨报德、恩将仇报者的无良行径必然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在达州的这起老太讹诈小学生案件中,那些目击了事件真相并且积极为小学生作证的群众,其行为也同样令人欣慰和敬佩。正是周围群众这种鲜明的是非善恶观,才让讹诈者的企图没有得逞,这显然也是对社会道德与良知的一种护佑,是对假丑恶的一种声讨与批判。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才可能得到重建。
观点三 关注“摔倒”,不要忘记初衷
周畅 李鹏
还原事件真相、澄清是非曲直,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至关重要。从早些年的彭宇案、许云鹤案到此次达州事件,人们关注处理结果,都是希望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不受冤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到弘扬。
然而,在因为期待好人不受冤枉而执着于“真相到底是什么”的争论中,“路见老人摔倒要不要出手相助”日益成了一个问题。
事实上,从彭宇案至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善行义举不胜枚举,一个又一个“最美”人物用他们的行为在默默地宣示,真善美从未离我们远去,而是时时处处存在于我们身边。任何时候,在关注发生纠纷的“摔倒”个案时都不能忘记,“最美”远比“诬赖”更多。
弘扬真善美需要惩戒假恶丑,而惩戒假恶丑也是为了保护真善美。但要防止我们在“摔倒”的路上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出发的目的,需要全面、公正地看待支流与主流,不让“善行被讹诈”一叶障目,防止“社会道德滑坡”谬论污染公众心理,伤害社会的道德良心。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危险。将心比心,当自己身处险境时,所有“该不该帮人”“会不会被诬陷”都会没了悬念。如果在有人需要帮助之时过多地关注结果,甚至为“会不会被赖上”而纠结,必然错过最佳救援时机。
诚然,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不只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面对需要专业知识的救助对象时,如果自己不具备专业施救知识,不妨借助通信设备求助专业机构。
观点四 讹诈或冤枉,用法律说话
燕农
四川达州“3儿童扶摔倒老太被指肇事”事件,随着当地公安机关因敲诈勒索给予蒋婆婆和儿子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似乎已经落定。然而,后续波澜又起,据了解,蒋婆婆一家表示不服,将申请复议。蒋婆婆仍坚称是被小孩撞倒,甚至赌咒:“如果说了假话,我全家死绝。”
通观这一事件,可谓是道德诉求与法制途径交叉演绎,小孩的家长从道德层面喊出冤屈;而今,蒋婆婆一家是道德牌与法制牌一并打出,既表示要申请复议,又加了一层厚厚的道德赌码,不惜以“全家死绝”来换取信任与同情。
诉诸道德命题,确实能引发同情或谴责等。但该事件发展至今,显然已不再是一个道德命题。在当地司法部门介入调解、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及蒋婆婆一家将申请复议之后,此事已步入了法律轨道。
一方面,当地司法、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调解和处理;另一方面,此事涉及经济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纷争,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裁定,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制的敲诈勒索。换句话说,从事件演变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性质看,它已构成案件。因此,与其以悲情的道德赌码做博弈,不如用事实和法律做武器。
这样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扶老人案”,廓清责任、还原真相,对匡扶社会正义具有积极的作用。这需要当地有关部门深入调查,而法律援助机构也不妨伸出援手,将所有问题收归到法律框架中,给善与非善一个公正的裁定,给事件一个公平的交代。而一切试图从道德层面获得同情与支持的行为,不妨暂且搁浅,给法律让路。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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