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06 17:51 | 来源:新浪 2013年09月10日11:17 | 查看:557次
在广州,慈善超市已经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如今,广州各区共有20多家慈善超市。记者近日走访越秀区慈善超市、员村街慈善超市、梅花村慈善超市等慈善超市后了解到,与前几年相比,部分慈善超市的管理权已经下放到街道办,由所在街道办直接管理。当地困难群众可以通过特定的票据或者IC卡,选购米、油、面、衣服和洗漱用品等物品。
慈善超市的物品比较单一,超市功能不足,有的甚至变成了“困难群众帮扶物资领取处”,“造血”能力确实堪忧。
民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慈善超市存在的“定性定位模糊、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经营能力低”等问题,提出了详细的解决意见以期“激活超市属性”,并提出民政部门今后将逐步从慈善超市的全包全揽中退出,鼓励社会组织或企业来负责运行。
而一些慈善超市为了加强“造血”能力,已经对运营方式进行了创新,开始了市场化并提供多元化服务的尝试。但由此也引出了新的担忧——市场化的一些具体措施是否会削弱慈善超市的慈善性?
“造血”能力堪忧
拥有10年历史的员村街慈善超市,是广州最早成立的慈善超市之一,刚成立时一度受到舆论热捧。
该慈善超市位于员村街的昌乐园小区内,与慈善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在一起。大堂正中,一张办公桌是慈善超市与养老服务站的分界线。记者看到,超市的这一边,几个货架上稀稀落落地摆着大米、被子、酱油、洗发露等,还有一些旧衣物堆在一边。
员村街道办民政科科长胡宇航告诉记者,街道办每个月向辖区内的困难居民每人发放三张票,居民可凭票在每月5日、15日、25日这3天前往超市换物品,如一桶花生油需要6张票,一袋米需要5张票等。
“坦白说吧,现在各种捐助渠道都很广,很少有个人或企业往我们这里捐钱、捐物了,远远不像10年前。”说起这个慈善超市,胡宇航有点无奈,“都是依靠我们街道办定期拨点经费买些米、油等生活必需品。”
据胡宇航介绍,每年街道办需要拨7万~8万元给慈善超市,在节假日区慈善中心也会不定期地捐赠一些米、油等实物,每个月大约有120户困难家庭可以领取慈善券。
“慈善超市建立的初衷是希望依靠社会捐赠来运作,但如今很难实现。一些大企业有捐赠计划时,往往会找区慈善中心,忽略街道办的慈善超市。而单靠街道办拨款,慈善超市面临着‘不可持续发展’的危险。”
与员村街慈善超市相比,作为广州第一家慈善超市的越秀区慈善超市,境况要好一些。记者从越秀区民政局了解到,该区慈善超市每年接受社会捐赠款物近100万元,发放物品所需资金来自政府福彩资金及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服务于全区近6000户、1.2万多名低保、低收入人员。
但是,越秀区慈善超市总归还是依靠社会捐赠及政府资助来添置货物,并没有走上市场化的操作。超市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对媒体表示,担心没有市场化的经营,慈善超市只是一种变相的发放捐赠品的方式,而不能持续发展。
警惕慈善“变味”
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民政部门今后将逐步从慈善超市的全包全揽中退出,由具体操办变为着力推动,由直接管理变为行政监督,甚至鼓励社会组织或企业来负责运行,使其成为自我管理的独立法人单位。
实际上,广州慈善超市经过10年的发展,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从去年9月起,《广州慈善超市管理办法》将出台的消息便不时传出,其中有关完善广州市慈善超市管理、信息化和社会化操作等内容,尤为引人关注。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近日回应本报记者称,对于这个管理办法,“我们确实有做过努力”,但正式出台的时间点还不能确定。
而在具体实践中,广州的一些慈善超市为了加强“造血”能力,已经对运营方式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
除了前期改造的投入外,慈善超市开张后,政府不需要再出资。通过每月收取这8间商铺的租金,扣除管理成本后,获得的纯利润约6000元~8000元,连同从社会募集到的各类慈善物品,作为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物品和服务的固定投入,即可实现“自我造血”。
据了解,慈善超市领取物品或享受服务,以发放“慈善券”的形式,由街道统一印制,面值为20元,困难群众凭“慈善券”到上述商铺换取等值20元的商品或服务。为了让数目更详细透明,街道办不直接参与管理,通过第三方进行管理。
许多市民表示,广州一些慈善超市已经在摸索适合自身的方向,开始了市场化并提供多元化服务的尝试,激活超市属性,这当然是好事。不过,同时也应该注意,市场化的一些具体措施是否会削弱慈善超市的慈善性?改革是好事,但不要让慈善“变味”。
业内人士认为,慈善超市可以尝试走规模化并联合社会企业的道路,即有一定的市场管理机制,但不是完全的市场化。民政部门还是要给予其一定的免税优惠和财政支持的,但超市自身必须要坚持独立经营,不应让政府部门参与管理。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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