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缝中生存” 民教出路何在?(图)

发布时间:2013-07-09 13:41 | 来源:南方日报 2013年7月9日 GC06版 | 查看:1320次

一方面抢生源、收费高备受质疑;另一方面因政策少、资源少困境重重

    绘图:吴文锋

     7月6日,为纪念《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民办教育界各位代表齐聚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举办南方高峰论坛。记者就我省民办教育相关问题专访了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陈钢和省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张铁明。

     据了解,“民促法”颁布10年以来,广东民办教育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广东已成为民办教育第一大省,规模占全国的1/7.5。据悉,目前广东省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不包括培训机构)11156所,491.83万在校生,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5.67%。民办教育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已成为建设教育强省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民办教育仍面临众多阻碍和制约:学校间竞争日益激烈、户籍人口减少的大环境催生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生源大战”、异地高考致使民办教育止步于基础教育阶段、不少“公办民校”打着民办的招牌抢夺资源……多年来,民办教育在掣肘中前行,也在不断摸索解决之道。

     收费

     往往高于公办学校,被质疑为敛财工具

     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陈钢认为,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义务教育的普及,读书难的问题已经不多见,然而读好书、上好学的问题又浮出水面,家长都希望孩子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学生们为了上好的初中、高中都挤破了脑袋。公共资源毕竟是有限的,政府不可能兼顾到每一所公办学校,学校间必然存在差距,其结果就是成绩好的学生扎堆,一些成绩稍微逊色的学生和外来工子弟无法享受更好的教育条件,而民办教育为这些人提供了另一种可能。

     “民办教育首先在办学理念上就与公办教育不同,公办教育重视优等生的教育和选拔,而民办教育要办好,就必须注重每个学生的进步。”陈钢说,在他看来民办教育是市场性的,受市场经济支配,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规律是等价交换,对民办教育来讲,教育是一种服务,学校必须对每个学生负责。

     其次,民办学校在收费上往往高于公办学校很多,这也是为什么民办教育被质疑为敛财工具的原因。一方面,民办学校毕竟是营利组织,而且没有政府资金支持,其收费是教育服务的价格,要想服务得好,价格必然高。而公办学校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即使收费,也是作为政府支持的补充,所以公办学校的收费趋势是越来越少。

     陈钢认为,要想在费用悬殊的现状下求生存,拼教学质量是唯一的出路。有竞争才有进步,学校间的“互拼”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整体教育水平。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年来,民办学校从不被人理解,到许多人追捧。“从每年小升初报名火爆就可以看出优质民办学校的火热程度,民办教育的出路任何时候都是教育质量。”陈钢说。

     办学

     重点解决了外来工子女入学,但民办高中办学艰难

     据陈钢介绍,广东是人口大省,也是外来人口大省,城市非户籍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其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相当突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大中城市教育成本要比其他地区高得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约为3000元,加上基建费用、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配置费用、教师工资等,巨额的经费开支是地方财政所难以承受的。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收取的借读费用偏低,只占生均教育事业费的一小部分,而城市生均教育事业费较高,造成流入地的财政支出压力巨大。

     据了解,近10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政府每年投入巨额新建、拓建一批学校,增加公办学校学位,但仍供不应求。这些地方又不可能无限制地发展公办学校,使得人数不断增加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教育问题难以根本解决。为了能让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有书读,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在坚持“两个为主”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根据非户籍常住人口分布的特点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给予政策指导,提供信息服务,帮助合理选址,减少盲目性;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避免相互间的恶性竞争,既缓解了学位紧张的压力,使非户籍学生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又促进民办学校合理、有序发展,形成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的格局。

     然而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户籍人口的减少和外来人口的增多也是个大问题。”陈钢谈道,随着户籍人口的减少,公办学校本身的生源不足,就通过收取高额赞助费抢夺民办学校的生源。而在目前的民办学校中,外来学生占有很大比例,在东莞,外来人口占学生总数的60%左右。外来人口占据比例过大但入读主要集中在初中和小学,对于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高中是一个极大的问题,因为我国目前的异地高考没有完全放开,学生都不敢冒险在外地读高中,这也是致使民办高中办学艰难,民办教育徘徊在基础教育阶段的主要原因。“如果要让民办教育完整、更好发展,必须在放开异地高考之后”陈钢说。

     困境

     认识不到位,广东民办教育大大落后于江浙

     广东省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授张铁明认为,虽然广东民办教育近十年来突飞猛进,但依然是在“夹缝中生存”。比如,现在不少所谓的民办学校都是借着名校的牌子,利用名校的师资和管理经验,大肆扩张而形成的“公办民校”,这种非正常竞争带给真正民办学校的冲击也不小。他认为,如果政府能加大扶持力度、放宽政策,学校能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源,民办学校的春天才会到来。

     据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坚持民办教育是公益事业的前提下,作为对民办教育的一种扶持和奖励措施,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获得合理回报。《实施条例》对合理回报的原则、规范、取得办法等内容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真正要实行合理回报,还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在广东省相当部分民办学校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有些地方甚至把向民办学校收税作为重要税源。

     “广东省民办教育虽然起步较早,但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与国内先进省份相比,总的来说,办学规模还不够大,教育质量还不够好,办学水平还不够高。”张铁明认为。他告诉记者,他到北京开会,许多有著名的教育专家都认为,广东的民办教育已经大大落后于江浙了。

     “关键是有些部门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张铁明说。有些部门认为民办学校以盈利为目的,投资办学是一种商业行为,其发展应完全由市场决定,从而对解决民办学校的困难和问题消极怠慢,挫伤了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积极性。相当一部分群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新的经济社会形态下民办教育发展认识不足,对民办学校的教育体制、运行机制、收费标准等难以理解和支持,对民办学校起步阶段、发展初期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过于苛求,盲目认为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就是好,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就是差,这种思想认识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

     此外,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也是参差不齐,有的学校教育质量较差,集聚生源的能力较弱,新生报到率低,难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这种状况,与本省庞大的教育规模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

     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流动性相对较大,已有3年以上聘期的教师比较少。不少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教师的户口、人事档案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龄确认、继续教育、流动等缺乏统一明确的政策规定,不少教师对在民办学校任教和谋求发展缺乏信心,流动频繁,因而大多数民办学校难以引进和留住高素质的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比较缺乏,不利于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

     在论坛上,一些专家还谈到,有些民办学校自建校舍,负债较多,偿还债务压力大,一旦生源不足,则容易陷入困境。有些民办学校投入甚少,办学条件简陋,低收费招收大量流动人口子女,也容易造成各种各样的风险。还有一部分民办学校没有按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个别学校仍然有账外账的情况,有的甚至没有独立的学校账目和银行账户,这种财务状况的最大风险就是抽逃资金,学校被迫关闭,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建议

     应由自发发展

     纳入有序发展轨道

     在论坛上,专家提出,政府应该把民办教育纳入政府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

     张铁明认为,政府要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措施。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制定民办教育近期和中期的目标和措施,把民办教育从自发发展纳入有序发展的轨道。要调整、充实、提高民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大力发展民办高中和民办高等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只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都鼓励加快发展。建议把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放在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幼儿教育、职业培训上,鼓励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教育。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都可以依法独立举办、合作举办或与公立学校联合举办,也可以与境外人士、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特别是鼓励大中型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依法管理,为民办教育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也非常重要。”张铁明说。

     针对当前民办教育发展进程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又不明确的问题,如税收、合理回报、学校停办后的财产处置、教职工的养老保险等问题,制定易于操作的政策。有专家提出,对民办学校的资产归属做出明确界定,除明确举办者投入办学的资金、实物等属举办者所有以外,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还应明确办学积累的归属,加以细化,便于操作。张铁明则认为,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都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各地可以采取发行“教育券”等措施支持民办初中、小学和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有专家建议各地要将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应按照公益事业的有关规定,在征用土地和减免建设配套等有关收费方面,给予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用于职业教育的专项经费补助的对象应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观点

     ●“到北京开会,许多著名的教育专家都认为,广东的民办教育已经大大落后于江浙了。”

     ●民办学校毕竟是营利组织,而且没有政府资金支持,其收费是教育服务的价格,要想服务得好,价格必然高。

     ●有些部门认为民办学校以盈利为目的,投资办学是一种商业行为,其发展应完全由市场决定,从而对解决民办学校的困难和问题消极怠慢,挫伤了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积极性。

     ●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民办学校的教育体制、运行机制、收费标准等难以理解和支持,对民办学校起步阶段、发展初期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过于苛求,这种思想认识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

     ●因为我国目前的异地高考没有完全放开,学生都不敢冒险在外地读高中,这也是致使民办高中办学艰难,民办教育徘徊在基础教育阶段的主要原因。

     南方日报记者 刘茜    实习生 向婉莹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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