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发生以后
发布时间:2013-06-23 17:37 |
来源:珠江商报 2012-6-20 A1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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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从最美妈妈、最美教师、最美司机到“托举哥”,一个个道德标杆带着“最美”的修饰语树立了起来。我们都曾为这些“最美”的行为动容过,然而越来越多的好人好事似乎正在沦为对个人英雄的舆论消费,甚至成了地方政府在道德GDP上攀比的筹码。一个程式化的英雄塑造仪式是否能托举起社会的良善? 广州“托举哥”:真没想到这么累 近日,托救广州悬空女童的“托举哥”周冲(本报11日曾报道)一托成名。6月12日,广东省团省委授予周冲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随后他还会在北京参加中组部和中央文明办组织的表彰大会。截至11日,周冲已收到慰问金9万元。 手机被打爆 行程被排满 前天上午,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周冲颁发荣誉证书,并送上2万元慰问金。鉴于周冲的行为在救人过程中危险性很高,这是广州有史以来首次以最高上限的标准奖励慰问无受伤、无牺牲情节的见义勇为人员。 随后,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朱明健看望慰问周冲,送来2万元慰问金。加上之前天河区的5万元,周冲一共收到9万元奖金。 面对满满的行程,周冲坦言生活已被打乱,许多媒体和单位找他,手机都被打爆了,“但这些荣誉都是一时的,我知道大家想弘扬英勇救人的精神,我最终还是要回归普通人的生活,现在每天都想着能早点回家睡觉,真没想到会这么累。” 周冲的工作邀请也如同纸片般飞来,周冲说,全广州市已有十多家国有企业向他发出就业邀请。“以前在武汉做了4年电焊工,新工作还是想与这方面相关的。” 6月12日下午,“天河区道德讲堂——托举向善的力量,南粤扬善主题论坛”上,广东团省委授予周冲“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 同一天下午3点半,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委托,省总工会副主席陈忠文和市总工会副主席钟诚等一行来到天河区慰问周冲。 当天晚上,周冲作为受邀嘉宾赴京,参加第二天由中组部和中央文明办组织的表彰大会。 拾金不昧收报酬 反被投诉要退钱 6月12日凌晨,杨女士和丈夫从海口一家茶艺馆打完牌回家,发现将近6000元现金落在了茶艺馆包厢抽屉里。现金最后物归原主,原本是一件很高兴的事。但因为丈夫在拿回这笔钱的时候,给了领班200元“感谢费”,杨女士认为这种行为不对,和丈夫发生了激烈争执,并在当天晚上,到茶艺馆讨说法,还给报社打来电话投诉。领班将这200元“感谢费”还了回去。 当事领班:归还钱财不为“感谢费” 茶艺馆负责人施先生说,12日上午,男客人过来将钱取回时,给了200元钱作为感谢。当时,不少服务员和经理都在场。领班有推辞,但客人坚持给,领班才接下来。茶艺馆有规定,员工捡到客人财物一定要归还。但客人要给感谢费,那是两厢情愿的事情,茶艺馆未作硬性规定。 茶艺馆领班小王说,他是在12日凌晨2点左右,发现客人落下这笔钱的。当时,茶艺馆只有他一个人值班。发现这笔钱后,他马上给领导打了电话,后将钱锁进前台的柜子里,等着失主过来领取。12日中午,男失主来到茶艺馆当着众人的面点了那笔钱,一共5950元钱。拿回这笔钱之后,男失主给了他200元钱。“我和我们经理都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用感谢。但他硬把钱塞到我手里。”小王说,对他来说,收到200元钱也不会特别高兴,因为客人丢东西拿回去是天经地义的事。 只是,他没想到,收下200元钱会给他和茶艺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男失主离开不到半个小时,杨女士的电话就追了过来,一直指责他和经理,称这种行为不对。“就算我做的不算好事,只是应该做的事,也不应该被这样对待啊!”小王说,事发后,他的情绪很不好,自己并不是贪那笔钱,但被这样对待,觉得“很无语”、“有些受伤”。于是,12日晚上,当杨女士和丈夫在茶艺馆为这事争吵的时候,他将200元钱还给了那位“大哥”。 停车入水救人 车内钱包被偷 6月7日下午4时许,老仲开着车到辽阳市内,因为女儿就要结婚,他打算买些东西。4时30分许,老仲开车返回宏伟区。因为当时高考封道,老仲绕道行驶。“救人啊,快救我爸啊! ”下午近5时,老仲开车经过宏伟区仙鹤湖附近时,突然传来了喊声。仲丛贵说,当时女子喊得都变声了,他听着都揪心。 湖水里一名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在挣扎,眼瞅着就要沉下去了。“必须救人!”老仲说,自己脱了衣服,直接跳进湖水之中。“水挺凉。 ”仲丛贵说,而且很深。有过救人经验的老仲从老人身后及时游到,一把拽住了老人。带着老人一点点向护坡游去,为了让老人在水面上,仲丛贵只能沉在水下憋气。“谁会游泳,再下来一个。”到达护坡,仲丛贵将老人顶在护坡上。却发现无法把老人弄上去,于是向上边喊道。 这时一名男子跳进湖水里,但是却挣扎起来。仲丛贵后来才知道,那是老人的孩子。他将两人一起顶在护坡上。在此过程中,老仲呛了好几口水。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几人先后被救上岸。 而令老仲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返回车中时,发现自己放在车上的包被偷了。里面装着近3000元。“我救人的时候,车窗没全关上。 ”老仲说。因为呛了水,老仲有些迷糊,一名好心人拉着他,将他送到妻子所在的医院。 为好人撑腰, 比树道德标杆更重要 显然,在政府和媒体的强度介入下,托举哥周冲正被视为一个道德标杆并承载过多道德含义。广州天河区的宣传部长就说,“浙江出了最美司机,黑龙江有最美教师,我们天河区有最美路人。”然而,上升为地域道德标杆的高度之后,一通攀比下来,各地其实都不缺叫得响的道德楷模。正如央视评论节目所说,湖北会说我们有信义兄弟,贵州则会说我们有乡村教师李春燕。而辽宁的“雷锋传人”郭明义、杭州的“最美妈妈”吴菊萍,哪一位不也都让众人动容过? 需要防范的是树立道德标杆被矮化成道德攀比,与道德冷漠一样,对于社会道德的涵养来说无甚益处。最近这一段时间好人故事多了起来,政府和社会组织高调介入的也多了起来。应当说,这是媒体和社会公众“道德焦虑”的产物。在前一段“道德冷漠”的故事多了之后,好人好事的发现,会让媒体、社会公众和政府有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一些地方急欲树立道德标杆发挥榜样力量作用的心情溢于言表。 对于社会道德来说,当第N个托举哥出现的时候,媒体、社会公众和政府或许已经没有幸福点了,但这第N个与第1个同等重要;当关注的焦点聚于好人在生死关头舍生取义的时候,社会也一样需要平凡人的举手之劳。是以,对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来说,不仅需要及时发现社会生活中的好人好事,更需要在制度上为好人撑腰。这种撑腰,不能因为媒体关注就坚实,反之则无力。当好人为做好事付出代价时为他托底、好心做好事反被讹时还他公正,让好人无后顾之忧、不再受委屈,人们内心的爱与善才会充分释放出来。在这个意义上,为好人撑腰,比树道德标杆更重要。(乔子鲲) 网友议论 @衡美形象_娜琳:服务员理所应当收答谢金,在日本、德国、瑞典,失主须给10%答谢金,否则(失主)不能取回自己的钱,中国想实现路不拾遗,最好参照以上做法。 @接吻长安街:拾金不昧有偿在国外早就有明文规定了。自己保管不慎遗失物品,就有责任。人家帮忙收起来并归还理应给予答谢。 @飘在北京_:酬不酬谢都无所谓,关键是要懂得感恩,在我们得到别人帮助之后感谢一下也是你的心意,只是别像这个杨女士这样:在要回你给别人的酬金同时也伤害到给你帮助的人,实属不应该。 @嘎拉哈砬子:服务员有义务保管客人遗忘物品,不属于拾金不昧。 @Federationvessel: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拾金不昧是种美德。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但还有句话,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我的意思就是,给钱可以,要钱不行。 (责任编辑:曹子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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