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01 10:30 | 来源:新华网 2012年02月16日 10:34:04 | 查看:1023次
(生活杂谈)学会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做慈善
新华网南京2月16日电(记者 蔡玉高)听闻12岁小学生捐3万压岁钱设立慈善基金,很多人给予充分褒扬,但我却有一些不一样的话要说。毫无疑问,爱心值得肯定,可对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不应鼓励和倡导用父母之钱做慈善。
新闻大体是这样的:当家长提出要买一根压岁金条时,南京的这位小学生却提出要把买金条的3万元捐出去,给需要帮助的人。为此,当地小学还举行了一场“小义工在行动,善爱浇灌幸福花”的活动。
听到这样的一则新闻,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小孩这么有爱心,赞一个”,我也一样。确实,在慈善事业一度遭遇信任危机的大背景下,12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爱心与觉悟,确实让人高兴,相信孩子的善举对很多成年人也是一次很好的触动与教育。
然而,再仔细咀嚼这则新闻时,心里却又觉得有些不妥。
记得小时候每遇到一些灾害性气候或身边有人重病时,学校也会组织捐款。其中,有一次捐款让我至今不忘。那天,捐完款后,老师特地表扬了一位家庭比较困难的同学,虽然他只捐了1毛钱。当时,大家都有点不理解,可随后老师的解释让人无话可说,“某某同学的钱是自己捡废品挣来的。”是啊,别人的钱都是父母给的,捐多少其实都一样,但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换来的,哪怕再少也值得褒奖。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当一个人真正明白劳动所得的不易时,才会懂得更加珍惜。此时,他的捐助也就显得更有意义。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听到拾荒老人资助贫困孩子、普通人倾其所有做慈善时会感动落泪的缘故。
因此,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去捐助慈善事业,应该更值得提倡。对于我们的孩子而言,最重要的是,从小培养他们的爱心,让他们懂得帮助别人,并从中收获快乐与成长。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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