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称不能因做好事就让政府无条件协助

发布时间:2012-07-24 00:18 | 来源:新浪新闻 2012年06月21日11:53 | 查看:1238次

  在社会服务领域,政府如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政府与社会 如何握紧彼此的手(公益2012·行动的力量)

  本报记者 王君平

  日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因培训乡村教师的公益项目和湖南省教育厅发生争执,引起广泛关注。随着我国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在社会服务领域,政府如何管理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双方如何协调关系?如何以创新的合作方式更好地满足各种社会需求?为此,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金锦萍教授。

  政府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公共服务新格局

  只要不违反职责和正当程序,给予社会组织积极协助,对政府而言并不为过

  记者:社会组织应社会需求而生,其作用体现在提供一定的社会服务上。提供社会服务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那在这方面,政府和公益组织是否有各自的行为边界?

  邓国胜:无疑,政府部门和公益组织都是有其行为边界的。满足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社会服务都必须完全通过政府来提供。通常,政府的角色在于制定规则、进行监督,并保障基本的公共服务供给。当然,政府也要积极作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从法律法规、资金支持等各个方面为公益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创造宽松的环境。

  金锦萍:政府和公益组织的相互边界是清楚的,但这并不等于二者之间不会出现交叉碰撞。这次争执,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一些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领域的角色定位还不够清晰。政府部门不能机械地理解自己的职责,只要不违反政府的职责,积极给予公益组织协助,这对于政府来说并不为过。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该合作,而且这合作是没有边界的。只有实现资源共享,才能共同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

  记者:就这次争议事件而言,公益组织提出让政府给自己的项目做动员等要求。如果组织工作都由政府做了,那么公益组织的作用又体现在哪里呢?

  邓国胜: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公益组织很难深入基层、进入社区开展活动。长期以来,我们的公共服务几乎都由政府通过设立事业单位的方式来提供。因此,从长远看,政府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应该创新思路、创造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公共服务的新格局。

  公益组织要避免陷入道德优越感

  不能因为自己做的是好事,就认为可以要求政府无条件的协助和支持,公权力的使用要依法依规

  记者:据媒体报道,在这次争议事件中,公益组织要求湖南省教育厅为自己的教师培训项目发文件、发通知、并在政务网公开公示等,您怎样看待这样的要求呢?

  邓国胜:目前,在政府部门为公益组织提供支持和配合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公益组织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求政府出文件、发文、发函,这种要求不太现实,甚至是不恰当的。政府发文是在为公益组织背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特别是在我国公益组织能力弱、公信度不高的情况下。政府为公益组织提供支持和帮助可以有多种方式。例如,地方教育部门可以了解乡村教师培训的需求,为公益组织提供相应的信息。如果培训效果明显,地方教育部门可以购买公益组织的服务。

  记者:的确,公权力的使用要依法依规。那公益组织之所以会提出这些要求,是不是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公益领域容易陷入的一个观念误区——道德优越感?觉得我在做好事,所以你就应该无条件地配合?

  邓国胜:社会组织和具体的政府部门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哪一方处于道德高地。从公益组织来说,自认为处于道德高地,就可以要求政府或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图做事,这是不恰当的。公益组织应该清醒认识自己的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不能依附于政府,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公益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慈善是件自愿的事,任何形式的强迫都有违慈善的本意。

  当然,政府也要寻求与社会组织建立一种伙伴关系,为他们开展服务创造一种更好的环境,重要的是鼓励和扶持公益组织的发展。双方应该为了共同的目标,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金锦萍:即使是政府部门不与公益组织合作,公益组织也没有必要指责政府。慈善公益项目的合作以愿意为基础。探索公益服务发展的新方式和新模式,不能把做公益当成是政府行政行为。

  搭建交流沟通的机制和平台

  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应该学会沟通交流,建立良性沟通机制

  记者:对于满足社会需求的好事,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促成才是大家的共同心愿。那么,社会组织和具体政府部门之间怎么才能有效地沟通和协调,从而避免出现更多的争执和不快?

  邓国胜:在新时期,特别是微博时代,政府和公益组织更应该学会彼此间的沟通交流,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形成有效的合作。

  崔永元公益基金与湖南教育厅的“口水战”,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缺乏沟通平台与交流机制的弊端。相比而言,我国环保领域走在了前列。2011年,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政府部门与环保社会组织定期沟通交流的机制,加强环保部门与环保社会组织的合作。在这方面,政府其他部门要向环保部门学习,创新社会管理,搭建双方沟通的平台,建立双方合作的机制。

  金锦萍: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受现实环境包括经济发展水平、民众的自我治理能力等的限制,还面临许多问题和障碍。在这方面,政府部门要做好知识和人才的储备,吸引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与社会组织寻求一种新的合作方式,探索公益服务项目新的运行模式。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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