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05 07:42 | 来源:湛江新闻网 2012年04月01日 10:45 | 查看:1798次
作者:木栝
湛江籍保安丁江华羊城浴血擒贼,身负重伤。广州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勇斗歹徒的英雄丁江华奖励5万元;我市文明办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领导亲临雷州,慰问其年迈的父母,送去慰问金4000元。
广州与湛江两座城市,同一种关怀,两座相距600公里的城市,不约而同上演一出关怀慰问“双城记”。
当今社会,身边见死不救的现象多了,见义勇为的现象少了。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现实社会的稀缺品质,值得大力提倡。雷州大地能涌现出此等见义勇为英雄人物,此乃湛江之幸,中华民族之幸,英雄丁江华发扬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传统美德,感人至深,我们不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无独有偶,江西贵溪青年潘辉强勇斗持刀歹徒身中数刀负重伤,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遭到拒绝,当地相关部门对此解释为不够典型,名额经费有限。
浙江宁波市打工者陈盼盼在高塘千亩岙水库舍己救人,被救者无意处理善后事宜,英雄的父母不仅承受丧子之痛,而且面临老无所养,老来无靠的尴尬。
由于没有称号,绝大多数牺牲者家庭得不到有关政策的照顾。据有关机构调查,见义勇为的英雄及家庭,八成以上生活堪忧。这些英雄绝大部分是家里的顶梁柱,受伤或死亡之后,本人及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更是会造成一种错误的社会导向,即见义勇为的英雄有可能受到社会的抛弃。荣誉获得不易。现实中,我们对见义勇为者大多采取一次性表彰和奖励,树立一宗典型,救助一位英雄,明显缺乏具有长效机制的保障体系。
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就提交过关于制定《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法》的议案。他坦言,英雄流血再流泪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因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乃至献出生命的英雄甚至得不到基本治疗和抚恤。因此,制定一部全国性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法,迫在眉睫。
世人总是在惊叹为什么中国传统道德观被弱化,社会冷漠症在加重,可是却忘记了英雄也有“后顾之忧”。目前,我国法律尚无对见义勇为有明确定义,更缺乏关于见义勇为申报、认定、补偿等环节的程序性规定。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所谓基金救济机制也不过是纸上谈兵,杯水车薪。英雄虽无悔,怎教英雄泪满襟。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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