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05 05:47 | 来源:新浪网 2012年04月28日14:23 | 查看:1806次
图为:刘源夫妻同献血(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罗茜
一个体重50公斤的成年人,全身血量是4000毫升左右。74300毫升血液,大约相当于19个人全身血量的总和。这个数字,是刘源一家三口35年来的献血总量,他们无偿捐献的血液,可以挽救384名病人。
刘源一家三口都是中共党员。截至目前,刘源已经献血102次,妻子郭珍玲献血100次,儿子刘明明献血58次,他们被誉为“江城第一热血家庭”。昨日记者拜访刘源夫妇,看到了113本献血证和两本“献血日记”,它们记录了一家人35年的献血之路。
从一人献血到全家献血
刘源是武汉市信访局公务员,1977年在部队服役时,他就第一次参加了献血,转业到武汉后,他也经常参加单位组织的献血活动。
1998年,武汉街头出现了第一辆献血车。“那时候献血还是挺稀罕的事,我当时想,万一献血车上没人去献血可不行,我是党员,又是公务员,应该积极参加。”刘源说,他对献血没有顾虑,是源于一个很朴素的想法:“如果献血对身体有害,国家不会专门颁布《献血法》。”
刘源从此成了献血车上的常客,他本想瞒着家人,后来被妻子无意中发现了。郭珍玲知道丈夫献血后,又生气又心疼,但是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丈夫的身体依旧健康,就不再埋怨他。
1999年2月,刚刚入伍的儿子刘明明和父亲一样,在部队第一次献了血,然后给父母寄回了第一封家书:“妈妈,部队号召献血,有人很害怕,我第一个就报了名。爸爸献血很多次了,没什么好怕的。”
儿子的家书给了郭珍玲很大的勇气,那年的“六一”儿童节,她挽起袖子,开始了第一次献血。
从此以后,一家三口养成了每年献血的习惯。2002年2月12日,农历大年初一,一家三口相约一起登上献血车,一时传为美谈。
妻子“超龄”为灾区伤者献血
《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2008年2月26日,郭珍玲即将年满55岁,到达法律提倡的献血年龄上限,武汉市血液中心为她举办了盛大的献血告别仪式。当时以为自己是最后一次献血的郭珍玲红着眼圈说:“一想到献血救了很多人,就特别兴奋,觉得没有白活,一生都值了!”
时隔不久,汶川地震发生。3天后,郭珍玲骑着自行车来到血液中心,找到成分献血科主任陈涵薇,郑重地提交了一份申请书:“我申请再次参加无偿捐献血小板和血浆,为灾区的群众奉献一点心意!”
“她的请求让我们很意外,也很感动。此前武汉从来没有超过55岁的献血者,但是她的言辞这样恳切,我说不出拒绝的话。”陈涵薇向记者展示了这份珍藏多年的申请书,“我们仔细研究了国家的献血规定,发现并未明确禁止55岁以上的人献血。”
血液中心为郭珍玲做了细致的体检,发现她的身体条件完全满足献血要求,向上级单位请示后,同意了她的申请。从此,郭珍玲成为武汉市第一个超龄献血者。
一家三口捐出19个人的全身血量
2004年,刘源一家开始接触成分献血,捐献血液中的血小板。以往他们捐献全血,一年只能献两次,而参加成分献血,一年可以献12次,一个单位的成分血就可以挽救一个流血不止的病人,他们决定选择这种方式继续献血。
截至目前,刘源献血102次,郭珍玲献血100次,刘明明献血58次。一家三口捐献的血液总量达到74300毫升,大约相当于19个人全身血量的总和。
目前武汉市献血超过100次的只有5个人,他们一家占了两个,郭珍玲还是全省首位献血过百次的女性。
刘源今年55岁,郭珍玲59岁,他们一直有个心愿。“每天医院有那么多病人急需用血,我们的身体条件很好,希望一年能献24次血。”郭珍玲说,“我建议修改献血制度,将每年献血12次的上限改为24次。目前香港、台湾、澳门和日本等地都是这样规定的。”
不久前,新版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出台,允许每隔半个月捐献一次成分血,将一年的献血次数上限修改到了24次。郭珍玲听说这个消息后不胜欣喜:“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等7月1日新标准开始执行,我们就开始每半个月献一次血。”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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