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14 19:22 | 来源:广州日报 2012年2月14日 02版 | 查看:1482次
子在渊
2月12日,一场为救助白血病女童小碧心的全城“义剪”献爱心活动,在广州启动,一天募得38万元善款,加上之前的爱心捐款,小碧心的手术费已经筹足。
小碧心是幸运的,从微博发起义剪活动开始,在媒体、慈善机构、上百位发型师,以及无数爱心广州人的参与下,短短几天时间,就谱写了一个爱心的传奇。综观此次活动,可谓一起充满着温情的民间组织自发的慈善义举,令人拍手叫好。
然而,透过“义剪”,在看到爱心涌现之外,也引发一些反思:民间力量是巨大的,但如何充分利用民间力量来做慈善?如何加强民间力量组织慈善活动的公信力?
全城救助小碧心毕竟是个案。社会上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体有很多,如何让这些有困难者都能得到帮助,或者说如何从小碧心的单次救助活动走向一种长效的、有组织的慈善行为,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不可能每个有困难的家庭都像小碧心的爸爸一样,能通过“义剪”活动筹得如此多的善款。而且假如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义卖”、“义剪”等活动来募捐,这必然带来另一个隐忧:如何规范这些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性?以及如何确保这些活动的善良初衷,而不会被骗子所利用?
政府不可能包办慈善,只有由政府主导的慈善,也不符合慈善的发展方向。因而,包括媒体、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种民间力量应该成为慈善的主体,来完善慈善体系。小碧心的“义剪”事件很好地证明了,民间力量完全可以很好地组织参与到慈善中。然而,民间力量要想参与到慈善中,在确保自身公信力的同时,有关慈善的法律制度也应及时做出反应。
(责任编辑:左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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