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道德现状思考:是“滑坡”还是“爬坡”?

发布时间:2012-01-08 10:56 | 来源:人民网 2012-01-03 18:51:03 | 查看:1110次

  来源:光明日报

  近段时间以来,媒体频频爆出关于道德的种种负面新闻,引起各界人士的极大震动。人们在问:中国的社会道德状况如何,是不是遭遇了“道德寒冬”,正在道德滑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除了对于每个具体事件都仔细了解,认真处置,汲取教训,改进工作之外,还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以科学和理性的态度,分析我国道德建设的形势,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发展。

  

  社会道德联系着整个人类社会,从这一池水里又可以窥见世界风云。也许当我们纵观历史,放眼世界,并且初步地把握了道德进步的规律之后,就能更科学、更理性地看待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形势。

  人类道德文明发展的道路,从来都不是平坦的、直线的,特别是在每次社会转型之时,往往都要经历一番“道德的阵痛”。从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出现,曾经发生过的“从纯朴的道德高峰上跌落下来”;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出现,又一次的道德滑落,都使人体会到了这一点。处于19世纪中期的马克思感慨地说:“在我们这个时代,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 恩格斯从1844年9月开始,在21个月的时间内调查研究了英国的状况,包括工人阶级的道德状况。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里,他揭露当时的英国“到处是骗局”,食品(糖、茶、咖啡、烟、面粉)、烟草、衣服、磁器,商品的质和量,都充满了欺骗,秤和尺的不准。社会上出现了“每一个人在追逐私人利益时的这种可怕的冷淡、这种不近人情的孤僻”。“每一个人的这种孤僻、这种目光短浅的利己主义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基本的和普通的原则”。

  日本也是一样,从“明治维新”,直到二战以后,不少有识之士也都在叹息,“日本曾以君子之国而自居。但战败后社会的混乱程度可谓惨不忍睹:黑市交易趋于半公开化;人们对于罪恶之事司空见惯;对盗窃等犯罪行为不足为奇;虚假报告成为政治的依据;伪造的申报单竟然成为经济指标等等。”“在这种世风之下,即使大声疾呼‘遵守道义’,又有谁会倾听呢?”

  一向以重道崇德而自豪的文明古国中国,仍然还是这样。在辛亥革命之前直到五四运动之后,许多敏锐的知识分子都感受到了这个转型的道德“阵痛”。从章太炎发现“俱分进化论”,感叹“知识愈进,权位愈申,则离道德愈远”,到鲁迅等人热烈讨论中国的“国民性”,勇敢地揭露道德上的丑恶,都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面对社会道德在转型时期的波折,历史上的诸多有识之士,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者,没有焦灼、冲动,更不只是叹息,悲观,而是清醒地看待,理性地分析,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道路和方法。对于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中的非道德现象,恩格斯指出,那些正是英国“当权的资产阶级极端自私自利的政策和全部行为的必然后果”。他坚定地认为,虽然我们至今“还没有越出阶级道德”,但是,“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知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历史证明了恩格斯的远见,后来英国的社会道德,尽管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病根未除,还有许多道德问题,但是与19世纪中后期相比较,还是有着不小的进步。

  反观中国,近60年来我们连续经历了三次伟大的历史性转变,这就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么短的时期内,在我们这个有着十多亿人口的超大国家里,进行了如此巨大的转变,其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而在这些伟大的历史转变中,也时时处处伴随有社会道德方面的转变。

  而且与物质文明建设相比,甚至与经济政治等变化相比,人们思想道德的转变要更为深入,更加细致,所需要的时间也更为长远。我们庆幸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这些历史转变都非常顺利,在思想道德上也没有出现过像英国、日本那样的转型阵痛,但是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传统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势力,特别是几千年来小生产者思想道德的影响,顽固地盘踞在我们的头脑里,不会轻易退去;西方资本主义思想道德的强势侵入,经常花样翻新,颇具诱惑力。再加之我们国家原来的底子薄,经济文化不够发达,尤其是社会转变出现的大变革中出现新矛盾、新问题,各种社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者的经验能力跟不上,这些都会反映在人们的思想道德上,或者以社会道德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这个角度讲,道德建设中出现一些失误和毛病,甚至出现局部滑坡现象,并不奇怪。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道德只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归根到底要受社会关系决定。不是道德决定社会发展,而往往是社会发展决定着社会道德的发展,决定着它的水平和高下。一个坏的社会,怎么也不会提升起好的社会道德水平;同样,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也决不会允许其道德水平长期跌落到它所允许的标准之下,它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改善其道德状况,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

  当前我国各界人士对于各种非道德现象的高度义愤,表现出的这种对于非道德现象的“零容忍”,正是出于对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高度关注,是一种新的文化自觉;而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议,也正是反映和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愿和要求,采取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步骤。

  二

  评论道德的滑坡和爬坡,首先要清楚什么是道德,它的内含和外延。道德是一种从善恶的角度,用知、情、意来表现和增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文化现象,又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上,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个内容非常丰富,外延相当宽广的概念。它包括着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道德实践(包括道德评价、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和培养)等等。即使以社会道德而论,也包括着例如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等等许多方面,在各个领域里,又分别有着许许多多的具体规范。要知道,就在这些具体的准则和规范之间,不但许多是不协调、不同步的,例如仁爱与智慧,进取与遵纪,而且它们在各个时期的社会道德状况和水平里,所占据的地位和份额也是不同的。有的时代强调这几点,另一个时代又重视另外几点。

  其次,也必须考虑道德的主体,就是人的复杂状况。人类社会更是个极其复杂的组合,其中包括各个阶级、阶层、民族、社会集团,他们之间在道德上的差别很大;具体到每个人,由于其出身、经历不同,知识、水平、职业、教养种种的差异,尤其是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里,即使同一个人,他的道德水平和道德表现也会有差别和不同。

  由此可见,人们要判定某个社会,或某个时期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下起落,是个极其困难的问题。至今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制定一个测量社会道德水平高下的标准体系。我们不能根据某一标准、某一尺度确定社会道德水平滑坡,还是爬坡。例如,我们不能由于现今的某些社会腐败、诚信缺失,就断定我们全社会的道德败坏;它们毕竟只是在某些部门、某个领域的问题。更不能由于少数人麻木泠淡,见危不救而判定全社会的道德滑坡,因为这也只是极少数人的表现,代表不了全国人民的道德水平。对于我国当前社会道德状况,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作指导,坚持全面地观察,在把握全局时,还必须分清树木和森林、主流和支流,不要从片面性的前提,得出普遍性的结论。

  如果全面地观察我国的社会道德状况,我们就会得出结论,中国目前的社会道德存在着种种道德失范现象,有些甚至是改革开放以来更加严重的,例如官场中有腐败,商场里缺诚信,公众场所里有自私和冷漠,然而这一切都还只是局部的;改革开放使得中国人民更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自信自强。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劳朴素、诚实善良的,这些才是社会的主流。不但从我们各个地区、单位里,每年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身上可以看到道德的光彩,更可以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里,随时能够感受和体会到“还是好人多”。不然何以在遇到自然和社会灾害面前,会出现那样多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局面;何以全国的社会经济会如此飞速发展,综合国力会这样大幅跃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进步,民族的振兴,背后有着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的支撑。一个国家和民族发生如此伟大的发展变化,取得如此伟大的成绩和进步,离开了广大人民思想道德的力量是难以想象的。

  三

  谈论我国道德建设的形势,究竟是“滑坡”还是“爬坡”,都会涉及到一个“道德之坡”概念。这个“坡”又是什么呢?其实它就是由时代决定的,需要建立和坚持的先进的道德规范体系,这是我们观察和衡量社会道德水平的标尺,也是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目标。今天,我们中国人民需要的道德之“坡”,既不是西方的资本主义道德,更不是我国古代的封建主义道德,而是与人类文明和我们民族优秀的传统相承接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它集中地体现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里,体现在社会主义荣辱观上。

  我们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作指导,在承接了人类传统文明和东西方优良道德的基础上,在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例如它所坚持的集体主义原则,其理论根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什么抽象的“人”或“个人”。从这里出发,它最科学地解决了集体与个人的辩证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既反对漠视个人和个人利益的“虚幻”集体,也不赞成盲目的、极端个人主义。主张当二者发生尖锐冲突,无法调和的情况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因为归根到底,集体利益代表着更多的个人利益,以及包括着牺牲者之利益在内的,个人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历史证明,正是集体主义原则保障了我们队伍的步伐一致,使我们的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还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高瞻远瞩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要硬。提出要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人才。三十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党中央1996年作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2001年又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直到2006年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此期间,党中央还曾多次作出关于未成年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等决议,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应当指出,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这个坡,本身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一大贡献,一大胜利,它是我们多年来辛勤工作的结果,也为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这些事实都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一直在探索和攀登这个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坡”。

  回顾几十年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所走过的道路,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正在曲折的道路上前进。尽管偶有滑坡,但是我们正在不断制止滑坡的情况下坚持爬坡。一方面成绩巨大,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另一方面,问题和困难还有不少,任重道远,我们还要谦虚谨慎,做好工作。我们坚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道德状况一定会越来越好。(陈瑛)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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