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1-09 06:26 | 来源:新京报 2012-01-03 03:21 | 查看:803次
奖项的评选当然需要设定明确的参评标准,但100万元的门槛可能把草根慈善人士和小企业拒之门外,既有衡量爱心货币化的绝对倾向,也有违评奖的公正原则。
近日,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据了解,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即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
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的最高政府奖,迄今已举办六届。无疑,这一奖项体现了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的政府意志,也为推动慈善事业和慈善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有关部门也越来越注重评选机制的完善,意图让中华慈善奖更加具有公信力和社会美誉度。
新一届中华慈善奖增设了“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等奖项。这会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和企业获得激励,值得肯定。可是,为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及企业设定年度捐赠资金100万元的门槛,还是引起了一些争议。
奖项的评选当然需要设定明确的参评标准,但100万元的门槛可能会把平民慈善家和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这一标准既存在爱心货币化的绝对倾向,也有违公平。
评价爱心,其实很难用货币衡量。比如,有的老百姓几乎把所有积蓄都用于捐资助学,尽管他的捐款可能只是很多明星、富豪捐款的零头,可是大家又如何说,他的爱心比他们少?很多民营中小企业每年捐款虽不及百万,但和一些资产规模几千亿而每年捐赠才千万的国企相比,哪个企业更具爱心?
无论是慈善奖的评选,还是对爱心人士、企业进行评议,捐款多少确实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解决爱心和善款之间的悖论,关键就是,捐款多少只能是一项重要参考指标,而不能成为绝对标准。这“100万元”就相当于人为设置了绝对的“门槛”,剥夺了草根人士、企业的参评资格。
尽管中华慈善奖也设置了“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为草根慈善人士留了参评的空间。可问题是,为何他们不能成为“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而只能成为“慈善楷模”?
在慈善事业较发达的国家,平民构成了捐赠的主体。因此,中华慈善奖理应给予平民慈善充分的价值肯定。如果草根人士、企业也能获得“最具爱心捐赠个人、企业”称号,其传递的慈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
慈善本来就是为了减少社会的种种不公平,慈善奖的评选也应将“公平”奉为生命,其评选可以设置一定的条件,但条件本身不应带有不公平的价值取向。
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慈善奖的评选确实面临比过去更多的参评对象,更难取舍。然而,提高评选的效率,保证结果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靠评选过程的公开、透明、专业。慈善奖的评选最重要的也是程序的公正。
慈善奖不同于其他奖项的评选,应尽可能地传递正确的慈善理念。无论是评选程序还是评选标准,都应审慎设定。如果因为经验不足引起争议,那么,也应吸纳公众的意见尽快改进。慈善奖的程序设置越完善,就越有利于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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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由部委官员、社会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及相关领域知名人士组成评委团队,初选名单将在民政部网站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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