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1-08 09:08 | 来源:中国经营网 2012-01-03 10:52 | 查看:843次
民政部却为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这两个奖项,设立了年度捐赠资金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准入门槛
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共设立“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四类奖项。
这本是一件合天意、顺民心的好事,但在具体评选标准上,民政部却为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这两个奖项,设立了年度捐赠资金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准入门槛,顿时让这次表彰活动变了些味道,我很担心,这种慈善活动的评比,最终变成了金钱与金钱的对决,甚至变成金钱对爱心的屠宰场!
100万准入门槛的潜台词和理论预设是:捐款越多,爱心越大!虽然迄今未看到相关方面的定量研究成果,但至少这个公式本身是很值得质疑的。慈善是动机和行为的统一,而其出发点,则是动机——换言之,无论捐赠额度是多少,只要抱着悲天悯人的情怀、兼济天下的情操和无私助人的品格,就足以构成慈善精神。这种精神的大小,怎能取决于捐赠数量的多少?每个人能力有大小、财富有多寡,雷锋同志一共捐了多少钱,这个好像还没有权威结论,有人说是260元,有人说至少300元,但即使考虑到人民币币值的论,也距离100万元的标准相去甚远,难道能说雷锋同志不是最具爱心的先进个人么?在我看来,一个乞丐捐出10元钱,其善心未必小于腰缠万贯的富翁捐出100万。别忘了,连丑闻频频的蒙牛牛根生,都在2010年荣获了“2010中国慈善事业终身成就奖”!
100万准入门槛的第二个错误,是将捐款视为慈善行为的唯一,至少是主要的手段。这显然和慈善精神的本质是悖道而驰的。按照慈善精神,我们每个人,无论贫穷还是富裕,都必有一定的额外能力来帮助他人。这种额外能力是指在满足自己最基本需求后的剩余能力,它既包括以金钱为代表的物质,也包括非物质能力。所以慈善活动除了捐款捐物外,还有捐劳动、捐知识(去贫困地区或民工子弟学校支教)、捐感情(临终关怀),甚至于捐声音——为别人的慈善活动摇旗呐喊也是一种慈善行为。非物质的慈善行为,其传递的慈善精神、迸发出的普世大爱,往往比单纯的金钱捐赠更浓、更淳、更烈,也更持久!
在某种程度上,将100万元作为评选门槛,是典型的“一切向钱看”市场经济思维的延续。将钱视为衡量一切事物价值的主要标准,是市场经济的常见思维,特别是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成熟、不完善,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刚刚从计划经济、贫困经济、集体经济走出来的人们,疯狂而贪婪地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寻找财富,全社会的目光几乎都聚焦在财富上,金钱自然而然地成为当下国人衡量一切事物价值的主要标准——官可以用钱买,老婆可以用钱买,干女儿可以用钱买,“慈善家”的名头,自然也可以用钱买。请问,这难道不是恰恰悖离了慈善“变己有为他人,变私有为共有”的精神内核了吗?这恰恰是对慈善最大的背叛和伤害!
事实证明,中华慈善奖获奖个人和企业,基本都拥有非常雄厚的财力。以2009年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六名获奖人为例,即可窥出全豹——
不可否认,凡是获奖人士,必是在慈善领域颇有建树,至少在捐赠额度上争先恐后,罕有匹敌,令人尊敬,但评选慈善奖的初衷,是为了激励更多的普通人,能够在慈善先进模范的感召和带动下,争先恐后地投身慈善活动。若此,在评选标准上,就必须放弃“一切向钱看”的粗鄙之举,更多地聆听受助人的心声、更多地关注慈善义举所传递的精神力量、更多地倾听社会公众对于参评人的评价——慈善义举有如一块石头,社会公众有如一平湖水,石头丢进湖水,你只须听听声响有多大,而毋须理会这块石头到底是泰山之石,还是荒野碎石。
否则,当慈善眼里只剩下钱,当慈善奖变成了金钱和金钱的PK,那么雷锋们也只好黯然神伤,望奖兴叹!雷锋之后,便再无雷锋了!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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