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30 09:57 | 来源:扬子晚报网 2011-10-27 08:35:40 | 查看:1313次
福建省提高了见义勇为奖励金额,见义勇为英雄的奖金从原来8万元提高到12万元,见义勇为模范的一等奖奖金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等奖奖金是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8万元(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很显然,这是受到佛山小悦悦悲剧的影响,18路人的冷漠,提起舆论对见义勇为道德沉沦的关注。最近不少地方都在提高这种见义勇为奖金,比如广州前几天,大幅提高了奖金,最高能达到50万,还帮助解决就医就业子女教育问题。——目的很明显,政府是想以提高见义勇为奖金,来拯救沉沦的社会道德,与弥漫的冷漠进行抗争。不是不愿做好人嘛,就用重奖来刺激好人,以“让好人得到好报”来引领社会的道德风尚。
我觉得,这种重奖的初衷值得尊重,但可能对解决问题疗效甚微,很难实现重奖的目的。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这条关于利益驱动的金规则,对拯救道德和鼓励见义勇为,不一定有效果。拯救道德,不是靠钱可以拯救的,提升道德,不是金钱可以买到的。早些年前,像广州东莞这样的地方,就大幅度提高见义勇为奖金了,2006年时东莞就提到了当时是创纪录的40万,但这种高奖金,并没有让东莞成为中国见义勇为的道德高地。
为什么利益激励起不到效果呢?因为,见义勇为很多时候纯粹出于一种本能的救助,而不是利益算计的结果。我们路见不平伸出援手,我们扶起摔倒的老太太,我们看到有小孩落水后去救人,还有像杭州的最美妈妈吴菊萍那样,看到小女孩从高楼摔下,奋不顾身伸出双手接住,她并没有经过利益的衡量,而纯粹出于一个母亲的本能,一个旁观者毫无私利的即时反应。最美妈妈后来接受采访的时候也强调了这一点,让媒体不要拔高她,说那一瞬间她根本来不及想什么,本能就伸出双手接住了小孩。
见义勇为的核心在一个“义”字,而不是“利”,不是见利勇为,所以利益驱动的作用非常有限。
我一直觉得,现在见义勇为遇到问题,道德沉沦,冷漠上升,人们不愿做好人,并不是做好人的奖金不够高、利益激励不够的问题,而是很多时候风险太大的问题。人们见义勇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得到奖励,但起码不能因此惹上麻烦、背上官司、承担很高的风险。现在的问题就在这里,不仅是彭宇案那样被讹诈的风险(我很反感将所有问题都推到彭宇案上),更多的是这样的风险:救了人,别人不承认;救了人,政府却不承认,拒绝表彰;救了人,害得自己一身伤,还背上沉重的医药费,也就是媒体经常报道的“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
正因为此,当前两天北大副校长的“撑腰体”在网上出现时,很是流行,立刻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做好人不为利,但起码别给自己惹一身麻烦,高风险下,人们对“撑腰”有一种渴求。不是怕没有高奖金,而是怕遇到风险时没人给自己撑腰,有人撑腰、有人帮助减少风险,比高奖金的激励重要多了。
再多的人受到奖励,拿到很高的见义勇为奖金,这当然能形成正向的激励,但是,只要有一个人被保障制度遗漏而遭遇“流血又流泪”,人们只会选择性地记住“好心没有好下场”、“好人没好报”。所以,拯救道德,最紧迫的不在提高奖励,而在最大限度地去除风险,政府要站出来撑腰,用司法撑腰,用救助和保障体系制度性地撑腰。见义勇为,不会想到奖金,但不能苛求他们漠视可能的风险。(北京曹林)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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