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1 07:05 | 来源:羊城晚报 2011年10月5日 第A02版 | 查看:1155次
武汉市一名年过六旬的老人跑步躲雨时不慎摔倒昏厥,救助老人的工商人员向一名驾车途经此地的司机求助送医遭拒,司机称“老人倒地救不得,做了好事无好报”。工商人员准备另寻帮助时,司机认出倒地老人系自己岳父,因为自责,司机当街掌掴自己。(10月3日《楚天金报》)
此事太过离奇,以至让人不敢相信其真实性。如果是真的,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民间的因果报应之说。诚然,对遭遇报应者的幸灾乐祸似乎有点不道德,但是,从社会道义来讲,司机拒载昏倒的老人送医本来就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老人摔倒急需送医院,这可是攸关性命的大事,司机有什么理由拒绝?只是设想可能发生的“恶果”,例如被讹上、被代垫资金之类,这样的事情虽有发生的可能性,但是,第一,事情尚未发生,怎么就把它当做已经发生来作决断?第二,这样的事情即使可能发生,其发生的概率又有多高,难道会百分百发生吗?而且,素不相识的工商人员和城管队员已对摔倒的老人进行了急救,即使不是你岳父,你又有什么担心呢?
其实,在彭宇案发生后,我们曾经对那些不敢扶起跌倒的老人的人说过,在全社会范围内,摔倒的人并不都是“徐老太”,我们扶起摔倒的人也未必都会成为“彭宇”。如果全社会都被一个“徐老太”吓住,从此永远抛弃扶助跌倒者的美德,受害的也就是全社会,比如那跌倒的就是我们自己,或者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就会怨恨终身的。现在果然,司机拒载遇到了自己的岳父,不正说明这个道理吗?所以,司机打自己,他打的更是那些拒绝救人的借口,打的是把自己可能遇到的矛盾置于生命之上的错误逻辑。
因为勇于救人而被称为“最美女孩”的江苏镇江江滨医院女护士周好说过:“任何后果都没有比一条生命的丢失更严重的。”所以,在救人时,我们一是尽量做到既救助别人又保护自己,使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当风险不确定时勇敢地面对,用“最美女孩”周好的“比较价值观”看问题。
由于发生了几起救人反被冤的事件,有人以为这就是规律了,于是不敢扶起跌倒的老人成为一种“警示语”。这就需要用更多的敢于扶起跌倒老人的好人好事来消解负面影响。我想起了一道小学生的算术题:水池有两个龙头,一个往里进水,一个往外出水,两个龙头同时开动,几小时才能把水池注满?现在,社会道德也是一个水池。不可否认有“出水”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勇于扶起跌倒老人的行动向水池里注水。注水的人多了,就能抵消出水,并且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水池”水位的提高。我们都应该当这样的“加水者”。(殷国安)
(责任编辑:姬明华)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