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3 08:56 | 来源:南方周末 2008-05-29 08:11:28 | 查看:1135次
紧急救灾阶段显示了政府与社会协同工作的一些良好迹象。政府应改善NGO发展的制度环境,以促进社会的自我发展。
这次赈灾救援的过程,几乎形成全民参与的态势。无论是当地的自救,还是NGO的反应,都比以往任何一次危机事件要迅速、积极,令人想起国际上大震灾促生“NGO元年”的情形。
根据地震救灾的经验,灾后一般要经历救生、安置、重建的三个救灾阶段,时限上分别将以天、月和年来计算。此次四川大地震的灾后救援工作,显然还只处于逐步展开时期,未来面临着更漫长的道路和诸多的挑战。
震灾之所以使得民间社会的行动力和作用力显现,也是源于救灾过程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越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集中调度和单一政府行为越不足以应对灾后重建的需要,从而NGO的参与和社会自我组织、自我发展的能力,就愈发显得重要。在中国民间组织和民间社会力量尚且薄弱的情况下,地震危机也无异于是对整个社会的一次考验。
NGO开始联合救援
1998年抗洪时期,社会募捐和志愿者参与主要还由几家“中国”字头的社团临时动员,2003年的SARS危机和今年年初的南方雪灾应对,NGO有反应没举措,这一次的抗震救灾,中国的NGO真的开始行动了。
到目前为止,民间救助显示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第一,联合行动迅速。地震发生的当日,多背一公斤、NGO发展交流网等约20家基于华南地区的民间组织发出紧急呼吁,呼请民间组织参与“5·12”地震援助行动,并依托成都的根与芽环境文化交流中心等震区当地组织,开始配合政府救灾。次日,该民间团体赈灾援助行动小组已有超过50家的机构参与工作;13日南都公益基金会联合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在北京发出倡议,启动中国民间组织抗震救灾行动联合声明,三天内有120余家民间组织响应行动。
第二,社会参与广泛。不仅各个领域的民间组织,而且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媒体、网络,均迅速地参与其中。除了在民间组织之间,不同部门的合作也很频繁,如李连杰壹基金联合腾讯、搜狐、淘宝、天涯、空中等众多网站联合发出捐赠呼吁;国际国内红十字系统发动专项救灾行动,百度搜索、工商银行等一路为信息和捐款开放绿色通道。受灾当地的自救和互助同样明显,许多志愿者就是灾民本身。
第三,资源动员有力。我们可以看一组数字,在震灾发生后的第二日、第五日、第七日、第十四日,中央财政的抗震救灾款分别累积达到8.6亿元、34.1亿元、57.82亿元、166.26亿元;同时,在民政部统计范围内的社会捐款,则分别达到6500万元、31.75亿元、89.45亿元、308.76亿元,其中,红十字会体系接到的捐赠接近1/5。这组数据不仅体现了社会资源动员的能力,并且显示出社会动员力随时间快速上升的强有力态势。
虽然与国际组织相比,中国NGO的社会动员力还远远不足,例如1999年日本阪神地震,NGO在数小时之内已先于政府决策到达现场开展救援;2004年印尼地震海啸发生,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联合会立即发动六百多万美元的“即刻援助”,无国界医生组织迅速用飞机向震中地区调入32吨医疗和卫生物资等。不过这次救灾中国的NGO已经显示出了自身的效力。我们在资源动员、物资调配、信息传递、生命搜救、现场救援、心理辅导、儿童和老人关怀等各个方面,都可以看到NGO的身影。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的优势还将更加明显。
第四,理性思考后续。尽管反应迅速、资源动员力强,不可忽视的是,中国的NGO还处在发展阶段。它们有敏锐的感知,但是大多在行动、组织、专业等方面,没有成熟的经验;它们有广泛的联合,但是没有制度性的合作形式或者组织上的联盟。这些构成NGO作为社会部门行动的制约。不过,很多组织在经历了自身的发展困境之后,已经有了越来越理性的认知。他们在现场紧急救援的同时,已经在规划灾后重建;在行动参与之中,不断地发出自问:两个月后,我们做什么?这种反思,构成NGO参与灾后长期建设的基础。
灾后重建要定时、定向、定位
距离震灾已经过去半个月的时间。第一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开始全面转入第二阶段。
如果说第一阶段的关键词是效率,那么第二阶段的关键词就是安全。此时对安全的最重大威胁来自于三个方面:由于缺乏及时救治的继发人员死亡、未及疏散和安置人群面对的二次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危险。
有研究显示了震灾中生命危险随时间的变化,第一个高峰在地震发生当下,即直接死亡;第二个高峰在震后0-10天,因受伤或次生灾害的死亡;第三个高峰在震后10-45天,受到传染病疫情流行的威胁。其中,后两个阶段属于可干预阶段,而且越靠后时期的危险,越因救助效力的不同而结果迥异。例如,1556年明代嘉靖年间陕西华县发生8级地震,死亡83万人,是世界上震灾死亡最多的一次,其中大量死亡源于继发的饥荒、瘟疫;日本是地震严重的国家,却不是受地震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与其预警机制和灾后救援的经验不无关系。因而,社会救援首先要定时,明确判断救援阶段,不遗漏工作重点。
在判定救援重点的基础之上,NGO的参与应该发挥自己特色,与政府救助形成良好的协同力。NGO的长项在“无声”之处,包括:被忽略的无声场所;无声的弱者群体;潜在的无声视角;细微的无声领域等。
在救灾的同时,灾后重建的问题逐渐提上日程。这个过程,少则两三年,多则上十年。灾后重建也是一个社会重建的过程,公民和NGO在其中的参与,直接构成重建社会的一部分。
从国际经验看,这一阶段是NGO参与最广泛、深入、长期,优势最突出的阶段。由于是长期战线,NGO最需要清晰定位自己的宗旨,与组织能力建设相结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到灾后重建之中。
一般而言,NGO的优势可以体现在三个领域:第一,细致专业领域,包括心理救助、学校重建、孤儿抚养、个案关怀、家庭回归、社区建设、文化恢复、志愿者和社会工作发展等方面,是NGO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第二,自治参与领域,通过公民参与、志愿者组织,NGO往往可以保持社会资源的持续动员,并形成自我组织、互助服务的社区发展模式;第三,公共倡导领域,为今后类似灾害的防治做出努力。
政府应突破NGO发展制度瓶颈
地震抗灾中NGO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行动力和作用力,是与中国民间社会的发展和能力积累有关的。近年来,不仅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以年10%的速度递增,趋近40万家,而且社区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各种草根组织等形式越来越多样,例如“驴友”、网上社团等形式就在震灾救援中迅速发挥了作用。
近年来NGO发展的另一个特征是企业和强势群体的加盟,特别是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非公募基金会得以发展,它们不仅为NGO带来第一批本土资金,而且吸纳了大量的企业管理者或专业人士,开始改变NGO的治理困境和边缘怜弱的形象,如李连杰壹基金、南都基金会等,其资源动员和组织能力都初显新型NGO的风采。
可以认为,NGO的兴起,是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产物。当然,NGO在这次震灾救援中的动员力比前几次危机事件中体现得更为突出,也与政府的态度密切相关。无论在2003年SARS,还是今年南方雪灾中,NGO都有过积极的反应,但是捐款、救济等活动遇到了明显的制度困境。这次的震灾暴发快、危害大、社会反应强,政府积极救灾,对民间的行动也表现了相当的宽容,这也是NGO能够参与进入的一个条件。
震灾还没有过去,灾后重建更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紧急救灾阶段显示了政府与社会协同工作的一些良好迹象,希望它能够在未来推广开去。对于NGO而言,的确面临能力建设问题,如怎样协同行动避免重复工作、如何避免志愿者自己沦为被救助对象、怎么维护社会公信力等。但是对于政府而言,同样需要面向NGO的开放、合作、公平对待的努力,以及对NGO发展制度环境的改善,以促进社会的自我发展。
日本地震防灾经验特别强调互助自救的作用:“如果10万灾民各自为战或只是等待救援的话,10万人都只是受害者。如果大家共救的话,10万人就能发挥几倍于10万人的力量。”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社会建设,假如每个人是政府要去帮助的一员,每个人都不可能获得有效的服务;假如每个人是自发行动的公民,我们就拥有了一个公民社会。
(作者:贾西津 清华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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