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1 07:46 | 来源:南方周末 2008-05-14 22:58:11 | 查看:663次
作者: 秋风
汶川大地震带走了大量同胞的生命。很多人似乎无意识地在媒体上为这些死者、生者“祈祷”、“祈福”,有人说我们应有一颗“悲悯”之心,还有人说,“天佑中华”。这些用语,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这种近似本能的情感反应也提醒人们,宗教可以在救灾过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前,不论中外,日常的慈善救济活动,主要是由宗教组织承担的,甚至医院最初也是附属于教会的。出现天灾人祸,宗教组织也是救灾的主力。到20世纪之后,国家能力极大强化,建立了强有力的应急救灾机制。这样,政府就成为救灾的主角。政府能够有效地集中资源,便利地动用各种公共设施,尤其是利用高度组织化的军队,因而救灾效率确实大幅度提高了。
不过,国家救灾也有其力所不能及之处。概括而言,国家救灾在灾难发生时偏重于拯救生命,在灾后则主要是向灾民提供物质援助。这些帮助必不可少,但很显然,对于灾难中的死者、生者来说,光有这些又是不够的。
灾难中的受害者,不论是生者、死者,他们是人。他们的生命是丰富的,人除了躯体之外,更有心灵,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世界,而这个世界的状况又决定着人的肉体的感觉。因此,人除了需要物质资源的支持之外,也需要精神的支撑。尤其是身处灾难之中,人或者已经死亡,显然是需要某种永恒的安宁。或者是幸存者,眼见得亲人悲惨地离去,他们的心灵肯定十分脆弱,需要抚慰。
对于这种精神需求,政府的应急救灾体系是无力提供的,这已超出国家能力的范围。人们建立国家,本来也没有指望国家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在长期自发演进而形成的社会中,另有一种制度具有满足人——至少是大多数普通民众——的这种需求的能力,那就是宗教。
当然,历史上,宗教组织也一度有能力支配很多资源,所以,也可以向身处困境和灾难中的民众提供物质援助。到了现代,相对于政府的社会救助和应急救灾体系来说,相对于现代的世俗化的公民公益慈善组织来说,宗教所能提供的资源确实是比较有限的。但是,宗教具备的满足大量普通民众精神需求的能力,却是各种世俗性组织难以取代的。这也正是宗教能够及应该在日常的社会慈善救济及特殊时期的应急救灾中发挥重大作用的理由。
这一点,在灾后的重建过程中尤其重要。首先,在应急救灾完成后,政府的作用将会减弱。政府确实会采取财政转移的方式支持灾区重建,但是,政府的重建措施仍然是物质性的,而且可以相信,是宏观层面上的,比如恢复共用设施等等。各个家庭也可以获得一些财政援助,但这种援助未必能够满足各家庭需求。政府的管治体系很难对每个家庭给予细致入微的关怀。但包括宗教组织在内的民间慈善公益组织能够做到这一点,它们的资源尽管有限,但其分配却可以更好地瞄准家庭的具体需要。这些民间组织也可以对灾区给予持续的关注。当然,受害民众在经历了如此巨大的灾难后的精神需求,可能非常强烈。在地震较为严重的地区,很可能每家都有死亡,由此将出现大量鳏寡孤独,他们在经历了地震最初的心灵震撼乃至麻木之后,将承受难以名状的孤独、恐惧等心理的折磨。但政府显然没有能力向这些遭受精神痛苦的民众提供帮助,而民间组织,尤其是宗教组织,可以较为有效地慰藉民众的心灵,缓解其精神痛苦。
可以说,政府与民间组织、包括宗教组织各自发挥其比较优势,分别满足受害同胞的不同需求,是最优的救灾策略,是灾民之福。另一方面,近些年来,各地寺庙、教堂已聚集一定资源,具有一定公益意识,相信他们也能够在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而这是中国形成优良治理秩序的重要课题。
(作者为政治学者)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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