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老人摔倒,岂能不扶!(3图)

发布时间:2011-10-07 08:33 | 来源:长沙晚报 2011年09月05日 第A11版 | 查看:2171次

  扶倒地之人,应是举手之劳,又何需犹豫?图为今年在长沙远征驾校举行的一次活动中,现场一位残疾学员突然不慎跌倒,旁人纷纷伸手搀扶。

  话友龚雯洁(右)因发言深入浅出,见解独到,被推选为本期话吧“侃爷”。图为《你说话吧》栏目主持人兰峰(左)代表栏目组向她颁发奖品——由南岩轩茶庄提供的价值300元的月饼茶礼盒一份。

  9月2日晚,在设于南岩轩茶庄的第248期《你说话吧》讨论现场,30余位话友就“路遇老太太摔倒,你敢扶吗?”这一话题热议。

  主持人语

  5年前,南京发生了著名的“彭宇案”:市民彭宇在公交车站扶起一位因赶车而跌倒的老太太,后来却被老太太告上法庭,称是彭宇将自己撞倒在地,并要求赔偿。近日,江苏南通又发生一起“彭宇案”,一辆大巴的司机在立交桥上发现了一位骑三轮车的老太太倒在路上,司机前去搀扶后,却被老太太诬为肇事者。幸而,由于大巴上安装有摄像头,通过录像还原了司机的清白。

     相似的情况似乎还不少。路遇老太太摔倒,你会出手扶助吗?你怎么看待这类“雷锋没死、却被诬陷”的事件?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让老太太们诬陷帮助自己的好人?

     9月2日晚,第248期《你说话吧》再度走进南岩轩茶庄,30余位市民网友,在茶气氤氲、月饼飘香的讨论现场,围绕上述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本期话题讨论形成主要观点如下。

     【话友感受】

     扶还是不扶,曾经是个问题

     邓微(作家):记得十年前某天,我骑单车下班回家途中,前面有一辆货车开过来,旁边有个老人被汽车吓得摔倒了,我去扶她,怕她有事就把我的电话、单位地址全部给她了,老人当时很感谢。但是,没多久老人的女儿就来单位找我,一口咬定是我撞了老人,否则我没理由会留电话。尽管我一再说明情况,但是她还是天天在单位守着。我百口莫辩,又怕影响不好,最后不得已赔了2000元。吃一堑长一智,今后遇到摔倒的老人,我还是会扶,但是得找人给我作证。

  夏伟术(井湾子社区居民):我不会扶。我曾经遇到过两次这样的事情。一次是在武汉,骑着单车看见一个摔倒的老太太,我把老太太扶起来,结果还被旁人误以为是我撞了她。另一次是过马路,一个年轻人摩托车骑得很快,结果撞了人,我把被撞的人送到医院,垫了1000元医药费,结果那个伤者还让我写欠条。

     徐大山(宝南街社区居民):我在路上曾经被人扶过两次,碰到别人摔倒,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我必定毫不犹豫去扶起来。互帮互助是传统美德,任何时候都不能丢。

     罗正坤(省书协会员):我曾经碰到一个情况,一个年轻人扶起一个摔倒的老太太,没想到老太太却让年轻人赶紧走,说要是被她儿女看到了就不好了。我赞成扶人,不过老年人还是不要乱跑,减少摔倒的机会。

     【话友思考】

     为什么会有老人诬陷好人?

     爱的港湾(网友):这样的事情为何总发生在老年人身上,有其深层次的原因。老年人大多是跟着子女住,发生意外后,首先想到的是给家里带来了麻烦和负担。遇到孝顺子女还好,如果是不孝顺的子女,老人面临的就是子女的责难。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会首先考虑把这个责任转嫁到别人身上。这样就不用子女掏钱治疗,可能还会因此获得赔偿,把本来要受子女怨气的事情,变成了能够让子女从中受益的好事情,不但不会受到冷落和责难,还会因此得到子女的赞赏。这才是症结所在。

     天天向上(网友):老太太的行为是一种社会问题的反射,社会应该对这种问题负主要责任。如果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其儿女不用被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等问题压得喘不过气来,她还会这样做吗?谴责无法解决任何问题,道德是吃饱肚子以后才能谈论的话题。

     【话友热议】

     路遇老人摔倒,你会扶吗?

     观点一 我会扶!毫不犹豫地去扶

     竹笋(网友):9月2日上午,湖北武汉一位老人在菜场门口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往医院救治,老人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我们在慨叹一个生命消亡的同时,更应反思围观者为什么会这样“冷漠”?我们都会老的,这样下去,将来我们老了该是多么令人不寒而栗啊!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每个人“起而行”,从自己做起。我碰到这种情况,会不假思索去扶的,就算不幸被讹上了,我相信总是能说得清的。

     陈黔怀(银星社区居民):我今年70岁了,遇到摔倒的老人,我百分之百地会扶,“心中无冷病,大胆吃西瓜”,我前两天就扶起一个老太太,也没见被讹诈啊。现在还是好人多,老太太讹人钱的现象还是很少见的,中华民族的美德要继续发扬。

     汪爱涛(黑石渡社区居民):我敢扶,而且我会毫不犹豫地去扶。我还可以担保绝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做。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李晓原(长沙排水公司管理人员):如果真的有人在我面前摔了,我会去扶的,有证人更好,没有证人我也会把他扶起来,然后赶快走。

     观点二 会扶,但我会留个心眼

     胡鹏飞(水电八局职工):遇到老人摔倒,我还是会去扶,但是我会讲究方法。首先,证人要找好。路过的目击证人还不是很可靠,万一目击者走了,不给你作证怎么办?我会找附近的门店老板作证。

     龚雯洁(中南大学教师):我的观点是当然扶,但要有技巧的扶,包括医学技巧和取证技巧,尽管这种技巧也许某种程度上会使之蒙上一层冷漠,但是现阶段能保护善心付诸行动的唯一保障。我们都期待不用犹豫就箭步上前的那天归来。

     周建林(中信国安长沙公司常务副总):从社会公德上说,要扶,这是义不容辞的。扶的时候要掌握方法。从医学角度来说,如果老人跌倒了,不要马上去扶,有的老人可能摔一跤没有大问题,倒是你去扶的时候,脑溢血来了,你这一扶就是你的责任了。有些老人也许确实是家庭困难,他这一摔,知道要花家里的钱,于是就揪住你。所以,也要从法律上保护自己。比如,可以在远的地方拍个照,作为一个取证。万一碰了胡搅蛮缠的老太太或者老头儿,这也是一个间接证据。

     沈明明(铭舟文具店店主):每个人都会长大变老,关爱老人就是关爱我们自己的明天。扶与不扶要看情况,如果周围有证人,我还是会扶。在这个社会,善良的老人还是居多,只是有个别贪小便宜或者子女不赡养的老人,才会这样做。

     谭菊梅(东湖社区居民):路遇老太摔倒是肯定要扶的,但在帮的前提下需要方式方法,如果没有旁人在场,首先要问老太太有没有什么事,跟她说好摔倒的责任不在于扶的人。

     观点三 犹豫再三,还是不敢扶,怕麻烦缠身

     彭建政(东方家具公司总经理助理):如果取证方面的条件不具备,你可以报警。如果你不具备相关知识,万一摔倒的人有病,你去扶可能使他病发,那就得不偿失。所以我认为还是不扶的好。

     华子(网友):宁肯被人骂,这种惹火烧身的好事绝不做。我已经做爸爸了,我一定教导我儿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游骑兵(网友):我是驾驶员,碰到这种事我连车都不会停的。不是我没有人性,而是这种做好事被诬陷的情况太多了。我是个司机,如果因为做好事被讹诈个10万8万的,那我一家老小还过不过了呢?

  【话友建议】

     既要传承美德,更要保护好人

     1  法律要为好人撑腰

     吕静波(英语教师):出现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痛心。作为老师,一直以来就是教育学生要见义勇为,要助人为乐。扶还是不扶,本来是很简单的问题,但事实又让人无可奈何。我想,对诬陷恩人的人,要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如果她真是糊涂了,有老年痴呆症,可以通过医学检查出来,这样我们可以谅解她。如果有意诬陷恩人,这样的人要判刑。至于她的子女出来作伪证,怂恿家长诬陷好人,法律上也要判教唆罪,千万不能让这种行为像SARS病毒一样蔓延。

     龚雯洁:很多人谴责这些老人,其实社会不能对老人期许更高的道德标准,坏人也是会老的,我们要用平常心看待他们。当然,也应该有警惕性,要有规定来约束他们。如果诬陷他人,要有一些惩罚措施,而不是不了了之。

     刘晓军(田家炳中学教师):每个人都有老去的时候,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老人摔倒有原因,如果你是原因的制造者你就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那就把肇事的人看清楚,不要冤枉了好人,对于倒打一耙的人,舆论、法律要加大谴责、制裁的力度。

     陈国斌(井湾子社区居民):我不认为老人讹诈是出于不得已,有些人宁愿病死、痛死也要保护恩人,如果为了医药费诬陷恩人,说明良心被狗吃了。不要求你感恩报恩,你却以怨报恩,这就不行。我们要严厉谴责这种现象。

     Crystal(网友):这已经不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这种事情应该有法律来管,让这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做了好事的师傅应该索赔精神损失,并要求其公开道歉,老太太还应负起社会、法律方面的责任,看谁还敢诬陷好人?

     2  完善相关社保制度

     龚雯洁:现在中国是一个老龄化社会,相比发达国家,我们可以说是“未富先老”。很多老人还没有脱贫,没有生存能力。社会应该动员起来,让更多的医疗保险覆盖到老人身上,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如果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就会打消老人担心没钱治疗的顾虑,这类“反咬一口”的事应该就会减少。

     崔启明(东郡社区居民):没有哪个老人愿意“碰瓷”,如果老太太去讹好人医疗费,相信她良心上也是过不去的。我们要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胡鹏飞:我猜测,是高额的医疗费使个别老人昧着良心做这些事,如果国家能够在医疗方面有一定的救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我相信这些老太太、老大爷也不会诬赖好人了。

     杨光辉(华铭实业职员):我已经60岁的人了,说不定哪天摔倒在马路上,如果别人不扶我,我会觉得很心酸。为什么当今社会,大家想做一件简单的好事,都这么难?做好事的人想不流血、不流泪,没有制度保障是不行的。如果跌倒的人有医疗保障,如果相关处理有理有据,让大家心服口服,如果好人好心都有好报,给愿意行善的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相信我们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3  媒体要正确引导

     快雪时晴(网友):现在社会风气如何,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不要人为地制造“人心惟危”的错觉。但是,现在我们处于转型时期,人的心态相对比较复杂一点,确实有出现碰瓷、诬陷好人的情况。在这个问题上,要从社会正气的方面引导,一定要分清主次,不能人为地放大某种负面现象,否则会让大家觉得生活在这个社会太不安全,每个人都只想明哲保身。

     夏伟术:我认为新闻媒体不应该对这些事情推波助澜。有些媒体利用这些负面新闻提高收视率,把这些悲观的事情都放大了,对社会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谢浮名(田家炳中学教师):这种事情发生得并不多,是报道得太多了,使我们感觉世风日下,而且道德感也越来越差了。救人反被诬陷,这是一个小概率的事情。我们自己可以作这个比较,我们碰到的好人、坏人,究竟哪个更多一些?陌生人对你的帮助和陌生人对你的陷害哪个更多一些?因此不要把社会看得太黑暗了。

     总策划:胡建红 总主持:李辞

     本期现场主持:李辞 兰峰  李倩

     文字整理:万晓娟 李倩

     网络传播:星辰在线

     摄影:余志雄

     速录:何美元  谢媛媛

(责任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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