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人质事件报喜不报忧 虚骄的权力虚荣

发布时间:2011-09-27 07:53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2011年09月02日 07:26 | 查看:1628次

  8月30日下午1时左右,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北侧,一辆安徽淮南牌照的大客车被歹徒劫持。大约两小时后,南京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将嫌疑人阳兵开枪击伤后擒获,两名人质安全解救。”事后警方向新闻媒体提供的通稿,丝毫没提及人质受伤。南京当地媒体也做了无人质受伤的报道。然而,网络上网民的质疑声随即出现:“南京特警,你有何脸面说人质成功获救?请问躺在省人医抢救室里的李姓伤者是不是车内的人质?”

  “里面的人都听着,你们的人质已经被我们打死了,负隅顽抗是没有希望的,赶快缴械投降吧。”南京人质事件余波未平,不少网友这样调侃当时谈判专家的喊话。诚然!足球比赛的一次乌龙,最多只能影响一场比赛的输赢,而警方解救人质时的乌龙,则意味着血溅三尺,亲痛仇快,南京警方这次解决人质正是如此,一声枪响,疑犯安然无恙,一名人质竟被子弹穿脸而过;时隔良久,再一枪,另一人质虽然幸免,但疑犯仅受皮外之伤。警方表现如此笨拙,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调侃虽然是调侃,但调侃也是民意的投射,起码表达了公众对警方能力的质疑。幸亏这个杀手不太冷,否则两名人质焉有活命的希望?

  俗话说,“马有失蹄,人有失手”,警方误伤了人质,虽然很可怕,但应该说,这绝非故意。认认真真地向人质家属道个歉,并最大程度地救治受伤人质,老老实实地向公众说清楚,并详谈失手的来龙去脉,天塌不下来,如此,方是对人质家属的善意交代,也方能赢得公众理解。

  但吊诡的是,南京警方在此次事件中报喜不报忧,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两名人质安全解救”,完全不提人质受伤,甚至还告诫受伤人质的家属不要接受记者采访。面对媒体求证警方误伤人质时,也是三缄其口。如此态度,实在诡谲,也令人倒吸冷气、脊背发凉。越不说,越让人感到疑窦丛生,越极力掩盖真相,越让人怀疑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南京警方在人质事件中报喜不报忧,不外乎两种可能:

  其一,警方存在失误,甚至过错,害怕真相一旦被揭曝,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其实,两枪皆未有效击中人质,足以说明狙击手的技术尚待提高,警方部署不够有效,甚至让人怀疑整个营救是否存在巨大的漏洞,或者存在麻痹大意等失职问题。其二,怕丢面子,怕被恶评,怕无法向上级部门交代。但凡对南京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平安南京是南京的金字招牌,坊间有一句评价,逃犯只要进了南京就没有走出去的,参照以前案例,南京警方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并因之领受了无数荣誉,也许正因为有此压力,南京警方在此解救人质事件中出现了问题,才不敢实话实说。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不是南京警方隐瞒真相的理由。报喜不报忧,折射出南京警方的傲慢,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瓦解。而涉嫌忽悠媒体,更是体现了南京警方媒介素养欠缺。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笔记本”,妄想瞒天过海,注定徒劳,信息是封闭不了的。

  此外,必须强调的是,根据解救人质中的“伤害最小”原则,一是要千方百计地首先确保人质安全,二是不到危急关头不能一枪击毙劫匪。换言之,谈判是最好的出路,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枪,事实上,劫匪阳兵并非穷凶极恶之徒,这从不少细节可以看出,比如,她安慰其中一名人质——9岁小女孩,“不要哭,不会有事的”。再比如,他称家里有个老母亲没人照料,“还有个儿子,8岁”“我没脸见我母亲,也没脸见孩子了。”即便警方动了第一枪后,阳兵仍然没有伤害人质,如此种种,足以说明不是非开枪不可,也许谈判还能实现和解。

  正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分析所称,疑犯阳兵本质不是特别坏。在遇到警方检查时,阳兵劫持小孩这是嫌疑人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行为,属于情绪性犯罪,也就是冲动造成的。阳兵当然应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但如果警方再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谈判的艺术,也许不会发生人质被子弹伤害的意外之祸。

  托克维尔有句名言:“当过去不再昭示未来,心灵便在黑暗中行走。”如此乌龙事件,是南京警方的耻辱!乌龙事件之后,不敢积极正视,是南京警方的卑怯。人质事件报喜不报忧,凸显了虚骄的权力虚荣。南京警方痛定思痛,进行制度性反思,才能少一些这样的耻辱与卑怯。(作者:王石川)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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