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根会馆,资本和娱乐混搭的是非

发布时间:2011-08-24 08:34 |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1年8月23日 第007版 | 查看:696次

  □张敬伟(江苏公务员)

  赵本山的刘老根会馆被指破坏文物,文保人士实名举报其所占用的四合院中,有一个为不可移动文物“晋翼会馆”,该会馆被改造成最低消费18万元的私人会所,且怀疑在装修中被改变原貌,屋顶增加罩棚,院内设游泳池等。市文物局介入调查。(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2版)

  本山是公众人物,其言行无遮拦地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是好事。尤其刘老根会馆,可算一定意义上的高档消费场所。这种和普通公众生活相隔的资本属性,本身就具有特定的神秘色彩。稍有不慎,就会激发公众对明星奢侈生活的反感。一旦涉及侵犯公共权益,则会招来强烈质疑。

  很不幸,刘老根会馆最核心的四合院中,有一处属于文物。四合院与文物,前者可以作为资本附庸风雅的招牌,商人们大可用之谋利;后者却属于全体国民,不仅商人(哪怕他是最红的明星)无权占用,甚至任何个人都不能随意处置。所以,如果媒体曝光属实,刘老根会馆无疑惹了众怒,而陷入舆论挞伐中。

  据悉,会馆中四合院的最低消费18万元,若要演出,还要另外加钱。应该说,在豪奢一族流行的会馆文化中,如此价码也许不是最高。但由于这个最低消费的“天价”和文物扯上了关系,公众的感觉就是本山利用明星特权,把文物当成逐利生财的工具。在此逻辑下,公众的联想其实具有相当理性。毕竟,公众人物本应是守法的模范、道德的楷模。

  由于举报者的举报最终落到了刘老根会馆方面,会馆两次打电话欲和举报者沟通,这更不符合常理。按理说,应该是文物主管部门接到公众举报后,对刘老根会馆进行调查,然后给予举报者一个说法。让被举报者和举报者“直接联系”,显然存在着很大瑕疵:一是文物主管部门向刘老根会馆通风报信,无异于监管失察、有损公众权利;二是文物主管部门为刘老根会馆打掩护做辩解,隐隐暗示着权力脱离正道、侵害社会公义。

  娱乐艺人进行市场经营,实现资本增值,尽可利用自己的明星效应。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若偏离了正道,资本和娱乐混搭出的就是是非。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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