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宽容的慈善环境

发布时间:2011-05-08 00:20 |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12日 10:58:35 | 查看:1404次

  《学习时报》10月11日刊文《创造宽容的慈善环境》。全文如下:

   美国富翁盖茨和巴菲特在中国的“劝捐”行动虽然已经结束,但一段时间来,围绕着这一话题出现的赞赏、激动、嫌恶、迎合、闪避等神态姿式,构成了一幅多维的公共表情写实画。有的认为盖茨和巴菲特是“世界上最合格的共产党员”,应该通过这些“合格党员”的榜样力量刺刺一毛不拔的中国富人,助推一下他们公益慈善方面的文化自觉和观念启蒙;有的对此并不认同甚至相当排斥,他们把美国富翁的“劝捐”行为,当成了针对自己的政治教育课、思想谈心会,自尊心颇受损伤,站在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立场大加声讨;有的担心自己被拉到聚光灯下成为“美国英模”的陪衬,所以谨慎求证、小心规避。两个美国人未必深思熟虑的一个创意,让遥远中国的富人穷人们大面积喧哗、长时间激动、高分贝争辩,这种局面他们可能是始料不及的。对于富人们的钱袋儿及其动向,人们是太关注太敏感太重视了。

  但我们其实是不必这么敏感这么重视的。中国富翁的慈善行为,假如能像他们的美国榜样巴菲特、盖茨那样捐得轻松自然,或者像他们的中国榜样陈光标那样捐得豪迈悲壮,当然是社会的幸事也是他们个人的幸事。他们自己的精神高度、文化人格将会由此得到提升和确认,两极分化将会通过这一新的途径得到有效遏制,社会也将会因为这一粘合剂增进和谐、减少摩擦。但这毕竟是富人们的私事,局外人不宜过多关注,尤其不宜过多干预。富人的钱袋归他们自己排他地私有,人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嗜好和方式自由地处置。假如人家为了科学和文明地使用这些财富,公开征集理财方案,我们尽可以高谈阔论、各抒己见、贡献自己的创意;假如人家无此意愿,我们站在人家的家门口,一厢情愿地说三道四,未免有些不文明、不得体。人们对任何一种社会行为都可以也应该发表意见、评说高下,但这种评说应该符合法律、道德等的文明规范,避免语言暴力和行为强制。既要坚持财富评价的权力,又要坚持财富评价的规范,如何寻求这样一个均衡点,理论上说不清楚,需要在评价实践中逐步摸索把握。但是站在别人的家门口骂大街,指责他们的财富来路不正、出身可疑,要求他们捐给社会寻求宽恕,就不是一种规范、文明的评价风范。即使某些富人的财富来路失德失范,也不能成为财富评价失德失范的理由,否则就会陷入以怨报怨、以恶制恶的不良循环;假如因为个人财富生产过程中存在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破坏环境等等的黑色印记,就否定个人财富不可侵犯的属性,就用强大的舆论强迫他们捐献,我们可能就会回到“一大二公”的原点。

  中国人刚刚开始有了些财富,他们对这些财富的认识和把握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财富生产、消费、使用各环节都存在诸多问题,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缺乏悲悯情怀、慈善理念,迷醉于个人的奢侈性消费却淡漠社会公益。解决这样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不能有急躁情绪,更不能有过激行为。随着两极分化的发展和不同群体间情绪对抗的积累,现在不仅穷人受歧视,富人实际上也是受歧视的(“仇富”也是一种歧视),两种歧视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后果都是可怕的。社会需要像保护穷人一样保护富人——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和心理安全,保护他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防止在慈善事业方面急功近利,防止脱离他们的觉悟程度在公益捐助方面给他们造成太大的压力,防止过早地酝酿出台什么“遗产税”,就是一种很实际的保护。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应有一种宽容、雍容、从容的态度,不要动辄训人,不要强人所难,不要过于急躁。对于承诺“裸捐”的陈光标先生,应该表示极大的敬意,也许还可以建议他给自己和后代留下一些东西;对于捐得不多甚至暂时不捐的富人,也要表示真诚的理解。这样的慈善环境,才不失大国风范。作者:齐忠亮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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