搀扶跌倒老人该如何打消顾虑

发布时间:2011-05-27 00:43 | 来源:中国老年报 2011-1-21 9:18:03 | 查看:1721次

  最近几年,时有老人跌倒无人搀扶的新闻见诸报端。此背景下,1月12日深圳市万元奖励两名帮扶跌倒老人的少年,引来各界关注。面对跌倒老人,帮与不帮反映了怎样的现实?我们该如何倡导救人于危急之中?

  那些“不敢扶”事件

  此次,深圳奖励两名少年之所以引起关注,与近年来出现的不少老人跌倒无人扶的事件有很大的关联。其中,“南京彭宇案”和“郑州李凯强案”是被人提及最多的。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了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彭宇,将其告到法院索赔13多万元。彭宇表示自己下车就看到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并和他人一起将她送到医院。2007年9月4日,受理法院宣判,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彭宇则表示不服。后双方达成和解。

  2008年,郑州大学生李凯强与一骑自行车的老太宋某剐擦,致老太宋某摔倒受伤。李凯强扶起老太,而老太则将李凯强告上法院。法院因不能判定双方责任,依据公平原则判决李凯强承担一半责任,赔偿老太精神及物质损失共计7.9万元。

  两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一家门户网站为此所作的调查显示,近10万人参加的问卷调查中,竟也有89.7%的人认为“好人不能做”。甚至有的网民发出了“小心一扶,让你倾家荡产”的言论。

  此后,面对跌倒老人,路人犹豫不决不断出现。

  2009年2月16日,南京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人行道上,过往路人欲上前搀扶却又“有所顾虑”,都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最终一位热心市民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

  2009年7月22日,西安一位老人过路口时不小心摔倒,许多围观者不敢伸出援手,最后是热心“的哥”犹豫良久后,将他一直搀回了家。

  2009年8月24日,南京一位老人晚上11时骑电动车时摔伤,倒地不起,十几名市民自发围成一圈保护老汉,直到救护车赶到,始终无人敢伸手拉老人一把。

  2009年9月19日,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人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

  2010年1月31日,抚顺市一位老人摔倒,20多个围观的路人无一人上前,直到一个路过的辅警看到,才将老人搀了起来。

  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已没有了呼吸。

  帮助老人获万元奖励

  1月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高三年级学生周天成和罗炜两人途经莲塘国威路时,看到一位老奶奶跌倒在路边,满脸是血。路人见状,都不敢上去搀扶。他俩挺身而出,扶起老人。等老奶奶缓过气来,经询问,才知道老奶奶名叫黄玉珍,已经78岁高龄了,家住深沙路南的鹏兴五期小区。因近来国威路改造修建,路面坎坷不平,老人家又患有白内障,看不清路面,不慎摔倒在路边,面部严重跌伤。

  罗炜和周天成马上拦了一辆的士车,把黄奶奶送到莲塘医院包扎治疗,并为她垫付了医药费。随后二人请出租车把黄奶奶送回了鹏兴五期小区的家中。根据黄奶奶提供的电话号码,他俩联络了她的家人,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就回了学校。

  老奶奶的家人对两位同学热情救助老人的行为非常感动。其儿媳苦寻三天,查询手机号,才知道两人是罗湖外语学校的学生。其儿媳带着感谢信,到罗湖外语学校致谢。直到此刻,学校才知道两位同学救助七旬老奶奶的事。

  1月12日,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布给两个见义勇为的少年每人颁发1万元的奖励慰问金。

  对于这一巨额奖励,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张振方表示,两少年扶危济困、救死扶伤的行为,代表着一种精神、一种风尚、一种导向,其精神高尚、价值可贵、意义非凡,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友爱和无私奉献精神,彰显出社会的正气。根据《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给予两少年奖励是正确的。

  此事也引起网友的关注。在“你如何看待高中生救助跌倒老太获万元奖金”的网络调查中,截止到目前9万多名参与调查者中,77.5%的人表示“赞成,这种勇于助人的精神在当今社会值得奖励和推广”;11.4%的人认为“救助跌倒老人是普通人应具备的美德,无需用金钱奖励”;而11.1%人认为“不好说。”

  消除帮助者的顾虑

  “扶危济困”、“救人于危难”等一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说是传统,就必然深耕于我们每个人的思想中,流淌在血液里,只不过是有没有激发。基于这一点,我们深信面对跌倒的老人,大多数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但面对时常出现的“不敢帮扶”的现实,相关部门就应该考虑从法律和制度上去消除人们“不敢帮扶”的顾虑。

  南京大学教授朱力表示,要建立一些公共救济基金,从公共基金里拿钱,如果有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话,很多见义勇为的市民就解除后顾之忧了。

  中国法学会会员张起淮律师认为,面对老龄化社会,相关部门可考虑建立一个老人出行保障基金,遇到责任难以划定或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能够靠这个基金来给老人一点支持。这样的话,能够解决一部分甚至连法律这道防线都难以解决的问题。

  全国老龄委政策研究部的官员表示,目前不少地方推出了助老基金,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成立全国的助老基金,同时对交通事故赔偿予以倾斜。

  同时,张起淮律师认为,在法律上还要做出进一步努力,要加强像现在《民法通则》中106条第二款的保护,就是说,原告应出具你主张的因果关系和相应证据。法官应该有这个心态,就是加大对助人为乐的人的法律保护。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的罗忠声老人展示了他为辛亥首义百年纪念准备的“礼物”——《万众景仰诸先烈》。76岁的罗先生为了收集这些辛亥志士的生平事迹,九年间走访了江城几百住户,查阅有关辛亥革命的史料不计其数。为了查阅第一手史料,他还结交了许多辛亥志士的后人。从1952年就在街道工作的罗老先生一直做了44年,直到1995年他从街道办事处退休后,被邀请参与编写《武昌区志》,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对辛亥历史产生了浓厚兴趣。罗老先生平时很少出门,但每天查阅史料、编写辛亥轶事的工作从没间断,直至完成了这本成书。(《长江商报》1月10日)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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