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26 08:44 | 来源:扬州晚报网 2011-03-10 10:55 | 查看:1503次
武汉,新洲邾城街一婆婆从一中年妇女手中花10元钱买回一箱水果,打开箱子一看,里面竟有11.86万元现金!太婆和儿子商量后立即报警寻找失主。警方调查得知,失主把水果箱捆在摩托车后座上,进银行办业务的工夫,被一中年妇女“顺手牵羊”。(3月9日《武汉晚报》)
无法想象中年妇女得知这一消息该是怎样的懊恼顿足。但可以想象,太婆把钱完整地交给失主时脸上的笑容、内心的幸福。
我们身边,总是坏人好人的概率一半一半儿的。坏人侵害我们,随时动着歪点子,算计别人,打别人的主意。好人帮我们,拯救我们于千钧一发,带给我们额外的惊喜,让我们不至于对社会对生活完全绝望。
但是,这个一半一半儿的概率并不总是很均匀地被我们遇见。有时候,我们一直很顺利,遇见的都是好人;有时候,我们很不顺利,甚至非常倒霉,接二连三地遇见坏人,遭遇坏事。对这两种不同的情况,我们的内心会被透射一种单一而强烈的印象,我们会“很单纯地爱社会”或“根本不再相信社会”。这样的认识,显然都是很片面的。
我们的世界里,有“中年妇女”这样损人利己的坏人,也有“邾城婆婆”这样急人所难的好人。这位失主,在同一件事里遇见了这两种人,事件从一起悲剧演变为喜剧。这有着社会状态的象征意义,同时,也是一种认识论的象征:认识事物,矛盾的两极都要看到。
鱼龙混杂,光明与黑暗同在,希望与失意并存,这就是生活、社会、人生。我们的态度,应该像那位失主被安放的那个恰当的位置,在那个社会的认知点:我们看到了恶,也能够看到善。
看到恶,在客观上来说,应该是一种“不幸”。仍然能够看到善,便是一种认识的飞跃、完整——虽然善或许暂时缺席。在善或许缺席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看到善,便是战胜了恶带来的“不幸”,而不是被它所征服,并为虎作伥。
我们身边,我们的世界里,其实除了会有坏人,会有好人,还有另外一个人,这就是:我。是变成一个我们看见过的坏人,还是变成一个好人,都在于“我”的认识论、认识观,在于“我”。
如果换一个角度,在别人眼里,“我”是曾经被遇见的一个好人?还是曾经被遇见的一个坏人?“我”的认识论、认识观,不仅仅对自己的幸福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实也影响着别人、社会的幸福感、幸福指数。做一个分得清人与世界的好与坏的、理性完整的人,真的很重要。张渤宁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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